專業服務 | 大陸智權 | 實務問答
中國專利法中單一性的規定為何?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所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單一性,是指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但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也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對於外觀設計的單一性來說,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項外觀設計。然,同一産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於同一類别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産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何謂類似商品或服務?官方之判斷基準為何?

類似商品,是指幾種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及銷售渠道或場所等具有一定關聯性;而類似服務係指不同服務雖然名稱不同,但是就服務的內容、特點、提供服務的方式、場所以及接受服務的消費群體具有一定關聯性。於此情形下,若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認為是同一企業的不同品種或不同系列商品,或由同一服務商在同一場合或場所提供的不同服務,則此二商品或服務間即存在類似的關係。 目前在商標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主要根據《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及商標局的《類似商品或服務區分表》來判斷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

商標申請駁回,申請人之救濟程序為何?
與台灣審查機關會在正式核駁前通知申請人提出申復意見不同,大陸商標申請經官方審查後,如認有不得註冊事由之存在,官方將直接發出通知駁回申請,申請人如有不服,需於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於提出復審救濟的法定期限甚短,如不及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可先提出復審申請,再於提出復審後的3個月內向官方提出補充證據。如經復審裁定仍維持原商標駁回之決定,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人民法院起訴尋求救濟。
Top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下一頁
 
 
  11th F1., 148 Songjiang Rd., Taipei, Taiwan | Tel : 886-2-2571-0150 | Fax : 886-2-2562-9103 | Email : info@tsailee.com.tw
© 2011 TSAI, LEE & C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Web Design by 深白設計
Best viewed with IE8.0 or higher with 1024*768 res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