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明 專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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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申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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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申請書
ü 韓文說明書/專利範圍(依韓國官方規定,不可用外文說明書先行提申)
ü 圖式
ü 委任狀(由申請人簽署)
ü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主張優先權時需提交,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16個月內補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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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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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體審查制,須於申請日起算五年內向韓國專利局提出實體審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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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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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日(如有主張優先權者,自最早優先權之此日起)十八個月後進行早期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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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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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公告後,任何人可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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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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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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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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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時需一併繳納第一至三年年費,並於註冊日起算第三年屆滿前繳納第四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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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型 專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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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申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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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申請書
ü 韓文說明書/專利範圍(依韓國官方規定,不可用外文說明書先行提申)
ü 圖式
ü 委任狀(由申請人簽署)
ü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主張優先權時需提交,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16個月內補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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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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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體審查制,須於申請日起算三年內向韓國專利局提出實體審查請求。提出實審請求後,約1-1.5年可得知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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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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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日(如有主張優先權者,自最早優先權之此日起)十八個月後進行早期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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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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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公告後,任何人可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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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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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申請日起算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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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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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時需一併繳納第一至三年年費,並於註冊日起算第三年屆滿前繳納第四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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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式 樣 專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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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案申請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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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 申請書
ü 圖說(含圖面)
ü 委任狀(由申請人簽署)
ü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主張優先權時需提交,可於申請日起算3個月內補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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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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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審制及登錄制並存,除少數特定類別適用登錄制外,其餘為實審制。一般而言,採行實審制之申請案約自申請日起一年左右可獲審查結果,而採行登錄制者,則約自申請日起3-4個月可完成登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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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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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採行登錄制之外觀設計申請案有准後異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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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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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註冊日起算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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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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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時需一併繳納第一至三年年費,並於註冊日起算第三年屆滿前繳納第四年年費,之後逐年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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