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301仍將台灣列入一般觀察名單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4月25日晚公佈2008年特別301調查報告,雖然美方肯定台灣在2007年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執行方面的顯著進展,但仍將台灣列為「一般觀察名單」,並預計於2008年夏天再視檢討結果,以決定是否將台灣自特別301名單中完全除名。
美方在報告中提及台灣2007年6月通過P2P法案、實施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將設置智慧財產分署,以及設置智慧財產權法院等改善IPR環境的各項進展。而美國商會於2008年3月會刊(Taiwan Business Topics)社論「觀察301觀察名單」一文中,則明確指出台灣在智財權保障上有顯著進步,並建議美國代表署將台灣自特別301名單中除名。
台灣智慧局則表示,近年來台灣在主動積極踐行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方面的措施已獲豐碩成果,且屢獲國際社會肯定。這次台灣卻仍列名特別301一般觀察名單,深表遺憾。
這次特別301調查報告檢視78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情形,將46個地區列入特別301名單,其中巴拉圭續列為受「306條款」監督的國家(306 Monitoring)。
此外,中國、俄羅斯、阿根廷、智利、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泰國及委內瑞拉等9個地區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Priority WatchList)。加拿大、韓國、西班牙、希臘、挪威、馬來西亞、墨西哥及台灣等36個地區則被列入「一般觀察名單」(Watch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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