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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發國家10國共用專利審查資訊

       為了減輕各國專利局審查負擔,並有利於在其中一國已受認可的發明能夠迅速在其他締約國接受審查,企業可以較快地從多國獲取專利認證,美、英、德、日、澳、加、韓、新加坡、丹麥、芬蘭等10國將從2009年3月起試行專利審查資訊共用制度。

       參加共用專利審查資訊的10國,均為專利大國,合計這10國即占2006年全球專利申請總數的66%。其中,日本先前已與美國、丹麥等國建立了類似的雙邊機制;而美國除了與日本(2006.7.-2007.7.為試辦,2008.1.-2009.1.為正式計畫)合作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外,還與英國UKIPO(2007.9.-2008.9.試辦)、加拿大CIPO(2008.1.-2009.1.)、韓國KIPO(2008.1.-2009.1.)、澳洲IPAU(2008.4.-2009.4.)、歐洲EPO(2008.9.-2009.9.)試辦PPH,視情況可隨時終止合作,或期滿延長一年。台灣雖然無法正式與其他國家簽署合作PPH,但也從2009.1.起實施「發明專利加速審查」,顯見世界各國專利局都正在朝向建立專利審查標準統一的方向努力。

       各國的PPH計畫到目前為止施行成效良好,例如日本企業直接在美國申請專利,從申請到USPTO受理審查平均就要25個月;但若利用兩國間的合作機制,只需2、3個月。2月19、20日丹麥和日本將在哥本哈根共同舉辦會議,著手研究將現有雙邊協定的內容和樣式在多國範圍內進行統一,並計劃推動中國大陸、俄羅斯等新興國家參加。

       未來專利保護國際化的趨勢將更加明朗;然而現階段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專利審查對立的局勢仍待突破。已開發國家正致力於談判建立統一的專利審查標準,規劃類似「世界專利」的制度,但開發中國家卻因為不願意讓專利太輕易限制了內國工業發展,而不願與已開發國家站在同一陣線。

       ?此,10個已開發國家協商直接從2009年3月起共同全面試行專利審查資訊共用制度,希望通過建立新機制協調各國專利審查制度。如果這些專利申請數量較多的已開發國家能夠接近互認專利的目標,實際上「世界專利」制度的雛形可以說就已經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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