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訂《外觀設計法》後之註冊實例
【資料來源:JPO官網】
日本2019年修訂了《外觀設計法》,新增了未在物品、建築物和室內設計上存儲或顯示的圖形圖像設計,允許申請人保護其有助於促進創新和建立品牌的相關設計,新法從2020年4月1日起生效,至今日本已經有兩項建築設計、兩項室內設計和一項圖形圖像設計已經註冊成功。
日本JPO官網上介紹了根據新的《外觀設計法》審查通過的案例:
1. 日本外觀設計註冊第1672383號「用於顯示車輛狀況的圖形圖像」
申請人:Koito Manufacturing Co., Lte.
設計說明:
申請的圖形圖像表示從帶有投影圖形圖像設備的車輛投射到路面上的光。
[圖1] 上排左1的圖形圖像視圖顯示,圖像投影到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或停止的周圍區域,因而可幫助其他人直觀地識別車輛的存在。上排視圖1至3顯示的是此類車輛使用上面提到的投影設備,投影到路面的狀態。
申請的圖形圖像也有助於車輛駕駛員識別車輛周圍的路面。當車輛改變行駛方向時,圖形圖像會隨之改變,並以適合新行駛方向的方式投影。如上排中及右圖顯示車輛左轉及右轉時的圖形圖像視圖,表示改變行駛方向的性能變化;當車輛又回到直行方向時,則再度回到上排左1的圖形圖像(變化過程可參考下排3個視圖)。
[圖1]
本案車輛實際行駛於道路的照片如下:
**本案申請人已申請適用「缺乏新穎性的例外」條款。
以下兩件是「建築設計」,申請人透過在建築物內部、外部使用具有特色的巧妙設計,來創造品牌價值,以促進其服務和產品的銷售,也有越來越多生產辦公家具及相關設備的公司,開始設計具有特色的辦公室提供給客戶,以下這兩件就是根據新法受到保護的建築外觀設計。([圖2]+[圖3])
2. 建築設計:日本外觀設計註冊第1671773號「商業建築」
申請人:迅銷株式會社
[圖2]
**本案申請人已申請適用「缺乏新穎性的例外」條款。
實際完成的建築照片如下:
3. 建築設計:日本外觀設計註冊第1671774號「車站大樓」
申請人:東日本旅客鐵道公司
[圖3]
**本案申請人已申請適用「缺乏新穎性的例外」條款。實際完成圖如下:
如果室內設計由多種商品和其他物品,例如桌椅的組合排列,或者相關的裝飾品,例如在牆壁上或地上的掛飾或擺飾布置等排列組成,那麼室內設計也可以根據其設計權,將這些組件統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單一設計而受到保護。
4. 室內設計:日本外觀設計註冊第1671152號「書店室內設計」
申請人:Culture Convenience Club Co., Ltd.
[圖4]
**本案申請人已申請適用「缺乏新穎性的例外」條款。實際照片如下:
5. 室內設計:日本外觀設計註冊第1671153號「傳送帶壽司店內部」
申請人:Kura Sushi Inc.
[圖4]
**本案申請人已申請適用「缺乏新穎性的例外」條款,實際照片如下:
圖案來源: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0/11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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