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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根廷工業產權局推出專利快速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WIPO官網】

為提高專利審查品質、加快專利審查速度,更有效利用其他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在先檢索和審查結果,阿根廷工業產權局公布了P-56/2016號決議。專利申請人可依據P-56/2016號決議,對阿根廷申請中的專利案件提出直接准予專利的請求。對於符合下列條件的專利申請,阿根廷專利商標局(ARPTO)可以直接核准專利:

一、該專利申請根據巴黎公約主張優先權,且其優先權案已經在外國取得專利;或者該專利申請未根據巴黎公約主張優先權,但其在外國的相同發明已經在阿根廷申請日之後取得專利,且其在外國的公開日晚於其在阿根廷的申請日。

二、在該專利申請的阿根廷申請日之前,阿根廷國內不存在影響該其可專利性的現有技術。

三、如果該專利申請未根據巴黎公約要求優先權,在其外國申請日和阿根廷申請日之間,外國不存在影響其可專利性的現有技術。

四、該專利申請claim的保護範圍與其在外國相同發明的保護範圍相同或更小。

五、對其外國相同發明案核准專利的外國專利審查機構需已進行實質審查,且使用了與ARPTO一致的審查標準。

六、該專利申請的主題不包含違反阿根廷專利法相關規定的內容。

七、該專利申請符合阿根廷專利法關於形式要件的規定。

八、如果協力廠商對該專利申請提出了反對意見,需依法對該反對意見進行評估。

九、ARPTO有權以國防、國家安全、緊急公共衛生等原因不依據該決議進行審查。

專利申請人可依據P-56/2016號決議主動向ARPTO提出申請,ARPTO將在申請提出的60天內作出決定。如果claim的保護範圍超出了其外國相同發明的保護範圍,ARPTO將向申請人發出意見通知書,並要求申請人在90天內做出補正。

原文請參見: https://www.wipo.int/export/sites/www/scp/en/meetings/session_25/comments_received/Argentina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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