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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
公布技術指南,預備無協議脫歐

 

20189月英國政府曾公布了一份有關「無協議的脫歐技術指南」(也有翻譯成「無協議脫歐白皮書」),指導國民萬一英國在無協議的情況下退出歐盟該如何應對,其中涵蓋了經濟方面「無協議」脫歐的後果,範圍包括網路數據、護照等邊境問題、英國國內政治動盪、貿易影響、金融市場波動、核安全、農業、囤積藥物等各生活層面也包括在內,甚至提及新車碳排放和太空計畫等。

英國即將於2019329日脫離歐盟,但目前只剩不到半年,卻尚未就與歐盟簽定之退出條款達成協議,只有五分之一項目有共識。英國政府雖然仍強調希望能達成協議,但看情況過渡期將持續到20201231日,隨著脫歐時間越來越近,英國政府不得不推出這份脫歐技術指南。就智慧財產權而言,因為依照《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EPC)提出並由EPO受理實審的歐洲專利(European PatentEP)不依附歐盟組織,所以基本上不受英國脫歐影響,因此英國即使脫歐也不會有任何重大變化,不論是英國完成脫歐手續前原已核准的歐洲專利,或者是英國完成脫歐手續後才新申請、核准的歐洲專利,都可以繼續在英國取得專利保護。

20181015日,英國首相和內閣再度討論脫歐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英國首相希望歐盟不要讓愛爾蘭邊境「保障條款」打亂脫歐談判進程,而歐盟部長最近也提到已經開始準備未達成協議時的備案,且公布歐盟版的68項技術通告。其實英國政府的「無協議脫歐」技術指南一公布,英鎊立刻大跌;而明年若英國未能和歐盟達成協議就脫歐,則英國必須按照WTO的規定和歐盟進行貿易往來,首先面臨貨物管制問題,英國產品會受到貿易壁壘限制,在邊境出現重大延誤,食衣住行各項成本都可能大幅上升。

英國現階段仍積極和歐盟協商各種可能方案,包括爭取保留英國參加歐洲統合專利法院(Unitary Patent Court,簡稱UPC)和留在歐洲單一專利體系(Unitary Patent),但歐盟談判代表表示將堅持立場,不會退讓,所以未來英國和歐盟談判應該還有波折。

以下是前述「無協議的脫歐技術指南」有關智慧財產權制度適用之說明。

 發明專利

英國脫歐後基本專利法不會改變,但是英國的藥品和農用化學品補充保護證書(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SPC)制度是依據歐盟法律管理,若英國和歐盟未達成協議,英國法律中將保留歐盟相關立法。此外,任何既有的權利和已核准的權利,脫歐後也都將繼續維持有效。有關SPC的法律要件和申請程序預計不會有任何重大改變,但未來英國的SPC制度有可能漸漸走向與歐盟不同,這些會透過重新立法來實現,在此之前程序上會先與利害關係人進行充分協商,才會定為英國新的法律。

至於UPC,因為目前UPC尚未建立,且尚待德國批准協議,所以現在還不清楚UPC是否會在英國脫歐之前開始運作;即使在無協議的情況下,英國現在還是致力於爭取參與UPC和加入歐盟專利(Unitary Patent)制度。

值得提出的是,英國於20184月批准UPC協議,這時間已經是在脫歐程序啟動之後,表示英國政府認為繼續參與UPC在政治上是可接受的,儘管必須適用相關的歐盟法律,但仍有必要這樣做。若英國最後還是無法參與UPC和歐盟專利,則英國的專利保護和實施預估也將會維持現狀。

 設計專利和商標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2017年底就已公告:英國2017329日既已遞件正式表達脫歐意願,所以除非能達成協議或再有其他轉折,否則自2019330日起,歐盟相關法規效力將不再及於英國,歐盟註冊商標(EUTM)和註冊制設計專利(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的保護範圍將排除英國。

歐盟商標(EUTM)和註冊制設計專利(RCD)屬於歐盟法規,若未達成協議,英國政府保證現有的歐盟商標和註冊制設計專利權利仍會在英國繼續受到保護,未來將透過提供在英國註冊等效商標或設計專利權利來實現;非註冊制設計專利(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sUCD)也同樣受到歐盟法規管轄,若未達成協議,英國政府也確保在脫歐時存在的所有UCD將繼續受到英國的保護。為此英國計劃建立相當於歐盟UCD的非註冊設計權利補充制度。

雖然英國政府一再保證脫歐後設計專利和商標權利不會受影響,但在相關法規尚未確立前,UKIPO官方統計顯示2017年英國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案件申請量,仍有較2016年明顯增加的現象。

智慧財產權領域屬於英國脫歐後相對中性且爭議較小的議題,也比較少受到公眾關注,一般預期英國和歐盟對此應該會及時達成某種協議,例如開放EUTMRCD所有權人申請,讓EUTMRCD就地取得英國保護,就算要另外繳費,成本也應該會比重新在英國註冊低。根據歐盟和英國在2018319日公布的著色版脫歐協議草案,雙方談判人員已有共識的綠底標示項目包括過渡期結束前已經註冊、核准的EUTMRCD都不用再經審查,就可在英國取得同等效力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然而這還是必須等到真正有效力的談判結果出爐、雙方正式宣布,才能算數。

英國公布的這份技術指南中,明確提到智慧財產權事務的文字只有4個段落,籠統闡述智慧財產權事務和未來合作的重要性,除了發明專利相關的UPCUP,及宣告會另外建構英國地理標示制度(Geographical IndicationGI),其他如商標、外觀設計、著作權等項目,隻字未提。

英國雖然在2016623日公投支持脫歐,但是2016年底英國政府還是宣布繼續推動歐盟UPCA的批准程序,且在20184月正式完成了批准作業。英國脫歐了還是繼續推動歐盟發明單一專利和專利法院整合,是因為英國真心希望繼續加入UPCUP制度。EPO最近照開UP大會,也集思廣益尋找讓英國脫歐後繼續參與UPCUP體系的做法。不過由於UPCUP都是屬於歐盟法律的制度規定,所以英國脫歐後可能會有部分歐盟成員國反對英國繼續留在UPCUP 

此外,UPCUP制度何時能正式運作,目前也尚未可知。英國2013年簽署UPCA,而UPCA生效、UPAUP制度要開始運作,前提是必須英、德、法三國在內的簽約國至少需有13國完成國內批准程序。現在已經有超過13國批准UPCA,且法國在2014年就已完成批准作業,但問題出在德國,德國批准UPCA是否違憲,已經排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2018年審理計畫,但不確定能在2018年宣判;在完成這一階段障礙前,德國不可能批准UPCA,所以UPCUP也只能繼續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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