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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貿區成立知識產權局 

【資料來源:國知局網站】
2014926日中國大陸成立了上海自貿區管委會知識產權局。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秘書長、知識產權局局長呂國強表示:上海自貿區知識產權局是中國大陸首創的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三合一」模式。
呂國強局長再從立法的角度說明,中國大陸1982年頒佈商標法,迄今已有三十多年,期間由於各種原因,中國大陸對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和執法是由不同的部門負責。雖然一些地區曾經對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和執法進行過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和專利、商標「二合一」的試辦,但因為地方主義問題,都有一定的侷限性。這次成立上海自貿區知識產權局,雖然規模不大,卻是一個完全獨立建制的知識產權局,獨立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這在中國大陸是首創。
此外,隨著網路經濟發展,知識產權的保護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和問題,侵權的手段更加隱蔽,取證更加困難,一些侵權行為往往同時侵犯多個知識產權,權利人不得不向多個執法部門進行求助,進行多個程序,增加了當事人主張權利之成本,也不利於打擊侵權違法行為。自貿區的知識產權局成立不僅可以避免業務分割,而且可以促進執法標準統一,建立權威高效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系。成立統一管理的知識產權局,也可以集中力量為企業/權利人提供單一窗口的知識產權服務。
對此,上海市高院知識產權庭庭長丁文聯則表示:自貿區知識產權局的成立並非法院內部民事、行政、刑事三個部門的職能整合,而是跨行政部門和執法機構的聚合,它的難度和和意義都要大於在法院內施行的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
丁庭長認為:自貿區知識產權局的成立,首先統一了司法標準,使過去從民事角度、行政角度、刑事角度有不同結論的案件統合在一起,提高法律使用水準;其次聚合了人才優勢,將精通專利、商標、版權各方面的人才聚合在一起,更為全面地保護知識產權;第三,消除了部門之間的審判衝突。

自貿區知識產權局成立前,是由自貿區法庭處理案件;自貿區法庭自2013115日成立以來,到2014925日,共受理了32件涉及自貿區的知識產權案件,加上上海一中院受理的11件,共計43件,同比上升速度達77%,類型主要以商標侵權案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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