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大陸簽訂PPH之國家局統計
截至2012年3月1日止,曾與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局簽訂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之其他國家局,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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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P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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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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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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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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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SIPO/日本JPO(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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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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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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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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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SIPO/美國USTPO(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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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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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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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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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SIPO/德國DPMA(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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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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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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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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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SIPO/韓國KIPO(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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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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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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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專利申請量暴增,國際間合作勢在必行:
從SIPO公布之2011年統計數據顯示:2011上半年中國大陸專利申請量仍然驚人。SIPO於2011年上半年受理之專利申請中,國內申請61.4萬件,比前一年同期成長49.4%;國外申請6.2萬件,比前一年同期成長10.7%。
就發明專利來看,2011年國內申請16.5萬件,比前一年同期成長43.5%,占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75.7%;國外申請5.3萬件,比前一年同期成長8.2%,占發明專利總量的24.3%;而在44.5萬件獲准專利中,國內獲准專利40.7萬件,國外獲准專利3.8萬件。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核准件數分別為8.3萬件、18.6萬件和17.6萬件。
中國大陸專利數量急速成長與其國家政策密切相關:「十二五」規劃綱要的主要目標部分,即列出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需提高到3.3件的指標;如以13億人口計算,全中國大陸需達約43萬件的目標(2010年底之數據為約23萬件)。而早在「十一五」期間,中國大陸就已制定及修訂有關知識產權的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共54項,主要政策措施82項。
不過,即使中國大陸專利申請數量不斷成長,且2010年的發明專利受理量已躍居全球第二,超越日本僅次於美國;但中國大陸在專利發展上仍有很大的隱憂,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中國大陸申請人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的數量少,且核准率不高。
以2010年的統計數據來看,中國大陸向EPO、JPO、KIPO及USPTO所提交的發明專利共計10,605件,僅占4大專利局的發明專利申請量1.02%;然而,同期歐盟成員國、日本、韓國及美國在SIPO提交的發明專利總量分別為27,735件、33,882件、7,178件及25,280件,相對占中國大陸發明總量7.1%、8.7%、1.8%及6.5%。顯見中國大陸與其他4大專利國明顯處於「發明專利逆差」之狀況。反過來看,2010年歐盟、美國、日本、韓國在中國大陸的專利申請量,也是持續成長。因此,中國大陸與其他4大專利國間的互動合作,有必要加強。
截至2011上半年為止,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專利局並沒有具體的專利工作分享計畫,只是零星的與一些國家簽訂雙邊合作協議或備忘錄。但其他專利申請量大的國家(歐盟、日本、美國等)非常希望與中國大陸建立PPH,以便快速取得中國大陸專利。因此2011年5月USPTO便與SIPO簽署了一份涵蓋廣泛專利合作議題的備忘錄(MOU);此備忘錄之重點目標乃建立工作分享計畫,包括簽訂中美PPH協議,以減輕雙方在專利工作上的負擔及清理積案。
隨著中國大陸專利申請數量不斷增加,專利大國的國際合作已逐漸從三邊局(JPO、USPTO、EPO)、四邊局(JPO、USPTO、EPO、KIPO)擴展到五邊局(JPO、USPTO、EPO、KIPO、SIPO)。「IP5」是世界5大專利局的合作組織,據WIPO 2010年的統計資料顯示,5大專利局在2008年時的專利申請總量已占全球專利市場的75%以上。
2010年4月在中國大陸廣西召開的「IP5」會議中,5大局長都認同並強調工作分享的重要性,且針對「IP5」的10個「基礎計畫」(Foundation Projects),確認了角色分工:EPO負責共同的文獻資料庫、共同利用的混合分類;JPO負責共同申請格式、共同利用檢索與審查結果;KIPO負責共同的訓練政策、共同的機器翻譯;SIPO負責共同的統計因素及品質控管規則、共同的審查統計參數系統; USPTO負責檢索策略的分享與製作紀錄、共同的檢索與審查輔助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