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成立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
中國大陸近年來著作權糾紛案件快速增加,2009 年全國受理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達1.5萬件,其中超過半數是著作權案件,而北京市2009年就受理了3,893件著作權糾紛案件,占全市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的80%以上。
著作權糾紛的主要困難有三:發現侵權難、調查蒐證難、法律訴訟難。對於法院而言,審理著作權案件也涉及大量專業問題,例如:二造作品是否屬於近似?是否存在抄襲?需要專業人士介入協助。
為了因應日益複雜且案件量龐大的文學作品著作權問題,中國大陸作家協會與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0年10月26日在北京合作簽約,成立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未來將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銜接智慧財產權訴訟與非訟解決機制。中國大陸作家協會與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合作主要有四項:
一、建立著作權專業問題諮詢機制:中國大陸作家協會建立著作權諮詢專家庫,由著名作家、評論家、資深編輯、智慧財產權專家、律師組成,北京市法院在審理涉及文學作品的著作權案件中,可向專家進行諮詢,由專家對案件提出專業意見,供法院參考,確保案件審判品質。
二、建立協助調解、有效化解著作權糾紛機制:中國大陸作家協會成立著作權糾紛調解委員會,北京市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中,邀請委員會成員共同參與訴訟調解工作,化解糾紛。
三、建立民主監督機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邀請中國大陸作家協會的專家監督北京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法院也定期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
四、建立法律服務機制:中國大陸作家協會可就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中的疑難問題向法院諮詢,雙方共同舉辦著作權保護的研討活動。法院可委派資深法官向作家們介紹相關法律知識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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