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城市擬設置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3月25日發佈了《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2009-2013)》(以下簡稱《三五改革綱要》)。《三五改革綱要》在「優化人民法院職權配置」部分提出,為了改革、完善民事、行政審判制度,要在直轄市和知識?權案件較多的大中城市,研究設置統一的受理知識?權案件之綜合審判庭。
《三五改革綱要》針對當前中國大陸司法體制中的主要問題,系統部署2009年至2013年法院改革的各項措施,包括加速行政訴訟法之修改進程、促進行政訴訟審判體制、改革並完善行政訴訟管轄制度。在完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方面,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範圍,制定了簡易程序的審理規則,同時也對新類型、集體性、疑難的民事案件審判建立資訊交流的協調機制,確保裁判的標準統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經過1999年的一五司法改革、2005年的二五司法改革後,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有了一定的基礎,但是和日益增長的大眾對司法之需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展開新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之需求,迫在眉睫。
台灣從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智慧財產權法院,已經開始將智慧財產爭訟的民事、刑事、行政訴訟集中審理,以期達到判決結果統一、累積實務經驗等目標。雖然不是專屬管轄,但是實施迄今,各界褒多於貶。中國大陸的《三五改革綱要》也朝同一方向修正,設置綜合審判庭,實施成效值得長期觀察,互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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