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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陸啟動SaaS系統解決直播音樂版權問題

【資料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1.6.1中國大陸新《著作權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網路直播中使用音樂應該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同時也提高了法定賠償數額、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希望使音樂版權保護更加完善。

中國版權協會於2021.9.5在北京舉辦了「網絡直播領域音樂正版化發展研討會」,討論網路直播所涉及到的音樂版權治理問題。會中直播平台代表表示,直播時用到的音樂很容易侵害到音樂原作者的版權,如何確定版權費用則一直是這領域最大的難題。

根據《第48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到20216月為止,中國大陸網路音樂規模為人民幣(以下同)6.8億元,網路直播用戶規模則為6.3億元,網民使用率分別為67.4%63.1%,是用戶活躍度很高的網路娛樂類應用,這也代表網路音樂侵權行為普遍存在。網路直播至今還未能形成良性的音樂版權付費模式的主要原因,在於直播領域的音樂版權問題複雜、音樂授權手續繁雜、單曲授權成本高、直播主使用音樂的情況複雜、直播具有實時性與隨意性、直播主播使用的背景音樂版本多樣、直播主播的版權保護意識不足、侵權成本低…等,必須透過各方平台協商溝通,確定合理的收費和授權模式,才可能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

在目前的大環境下,網路直播對音樂作品的使用、傳播和創造,都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因為直播主播涉嫌音樂作品侵權而對直播平台提起訴訟的糾紛不斷,直播平台一方面要防範直播主播侵權,另一方面也要積極推動直播行業音樂正版化。因此,包括騰訊音樂、太合音樂、酷狗音樂、快手、鬥魚、虎牙、即構科技以及直播主播代表,共同發起了《網絡直播領域音樂版權保護與發展聯合倡議書》,呼籲各界共同建立良好的版權生態,隨後也啟動了使用於網路直播的正版直播音樂服務系統「音速達引擎」,甚至開始探索建立音樂版權智慧化基礎設施。

一般來說,直播共分二種:一種是表演性直播,另一種是實錄性直播。音樂在這二種形態中都有很高的使用率,主播在節目中直接演唱或者播放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都構成對音樂的侵權;近來有越來越多直播平台音樂作品侵權案,顯然直播主播欠缺對音樂網路傳播權的保護意識。

從音樂人的角度來看,雖然直播市場蓬勃發展,但音樂人所得卻並未增加,雖然陸續與一些直播平台達成音樂版權合作,但多半是透過侵權訴訟才逐漸半強迫式合作,且收益不多。數據顯示中國大陸網路直播市場年總營收在2千億元以上,但直播涉及的音樂作品版權數量龐大又分散,所以音樂人主張侵權維護權利的成本相對更高;且直播平台大多數沒有設置版權管理與結算平台,也沒有談妥版權收費模式,導致網路直播行業一直都沒有形成一個良性的付費模式。

對此,網路直播平台也有苦衷,因為直播主播使用音樂的方式很隨意很複雜,內容多樣性、片斷性,很難事先管控;在音頻檢測中,音頻的識別技術相對於文字更困難,而直播有時候隨興出現,很難用「通知-刪除」這麼簡單的原則,因為當主播出現音樂的侵權行為,通知主播時可能直播就已經結束了。雖然網路直播平台也曾經嘗試和唱片公司、音樂權利人直接溝通希望取得授權,但有時候音樂作品權利主體多且分散、作品權屬不清,有時候也缺乏統一的音樂版權公司查詢系統;再者,甚至平台也很難確認直播主播所使用的音樂內容和使用次數,音樂版權費也沒有一定標準,所以音樂在網路直播中的價值實在太難估算,平台也無法預估音樂版權的投入和回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如果採取統包授權又缺乏靈活性,授權費用雙方也難以協調。

再者,直播平台對直播主播的侵權處罰也很難拿捏,有時候主播只是偶爾播放一些音樂,但因為司法審判上認為音樂版權侵權,直播平台比直播主播要負更大責任,所以直播平台有可能對直播主播採取較嚴厲的處罰,最嚴重就是關閉直播間。平台侵權成本很高,但往往很難向主播求償,所以直播平台和主播間某程度也存在矛盾。

考慮到現實上音樂版權提供和直播平台之間存在這麼多問題,快手音樂在20213月首先提出了一套音樂場景版權直播結算標準,以歌曲使用量計算金額。但只有一家企業推出這樣的試用模式,還需要音樂界和網路直播業者更多的認同,才可能全面推行。各界代表一致認為用技術手段來解決,對直播行業的音樂正版化,應該是可行的解決方案,所以在2021.9.5舉辦的「網絡直播領域音樂正版化發展研討會」上,共同啟用了SaaS系統「音速達引擎」,作為各直播平台提供高兼容性的版權連接方案。

所謂的SaaS系統「音速達引擎」,就是讓系統可以讓版權曲庫可以自助輸入,授權費用也可以即時分帳,來保障上游音樂版權提供者的權益,也讓正版音樂更容易提供給直播業者。為了解決音樂版權分散、授權複雜,以及按歌曲年度結算的模式授權費用過高的問題,SaaS系統將「買」改為「租」,按需求使用付費,可以大幅降低網路直播平台的音樂版權採購門檻,也可鏈接版權方和直播平台,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授權服務。中國大陸國家版權局為了推動保護網路音樂版權在內的網路版權良好秩序,所以將直播平台的版權治理納入重點任務,相關工作在「劍網行動」中也將有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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