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
改善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資料來源:國知局官網】
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等方面,已經是中國大陸經濟共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造力,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的結構性改革,中國大陸2019年12月4日公布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共8部分,28條。其中,《意見》明確規定了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訴訟證據規則、證據披露以及證據妨礙排除規則;著眼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的政策導向。針對侵權違法成本低的問題,提出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加快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額的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
《意見》要求公平競爭,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實施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制度,加強優化營商環境涉及的法規規章備案審查。推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細化並明確規定行政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完善壟斷性仲介管理制度,清理強制性重複鑒定評估。
此外,《意見》也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存量和審查增量並重,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快清理與企業性質掛勾的行業准入、產業補貼等做法。同時將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轉為普惠化、功能性。嚴格審查新公布的政策措施,建立規範流程,引入第三方展開評估審查,建立對各類市場主體有違公平競爭問題的投訴舉報和處理回應機制,並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情況。
在招投標方面,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規定不得設置與業務能力無關的企業規模門檻和明顯超過招標項目要求的業績門檻,且需完善投招標程序監督與信息公示制度,對依法規定完成的招標,不得以中標企業性質為由,對招標責任人追究責任。
在優化政策環境方面,則減輕了企業稅費負擔,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的體系,更完善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包括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也健全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帳款長效機制。
在健全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方面,《意見》規定健全執法司法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機制,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也鼓勵引導民營企業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優化重組,並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機制。
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已經正式簽署了國務院令,公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下稱《條例》),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15條明確規定,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這就是《意見》的具體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