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正起草馳名商標解釋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知識?權審判庭於2008年9月7日召開的「馳名商標法律保護研討會」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加快起草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和保護的司法解釋,完成後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
中國大陸馳名商標保護制度是2001年修訂商標法時正式納入法律,但之前商標法實施細則已經對馳名商標保護有相關規定,相關行政主管機關也有相應的保護制度與實務作法。
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和保護存在一些新的問題,尤其是馳名商標浮濫,造成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亟需加緊積極應對和妥善解決。因此,近來最高法院和各地法院不斷加強調查研究,希望透過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和保護的司法解釋,修正馳名商標的偏差問題。
最高法院在總結審判經驗的基礎上,主要針對三方面制度加以研究:一、依法認定馳名商標的司法和保護條件;二、依法確定司法認定範圍;三、加強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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