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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陸
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資料來源:國知局官網】

中國大陸為了解決商標、專利分頭管理和重複執法問題,計畫將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誌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改善行政管理分散化問題

中國大陸這次決定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最重要的原因是「有效規避多頭管理」。事實上,針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分散的問題,中國大陸先後公布了系列政策以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ü  1998年,原「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並劃入原國務院知識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職能;

ü  2004年,國務院成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

ü  2009年,建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雖然上述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跨部門整合,但並未從根本解決因多頭管理導致的效率低下、規則不一等問題。此次知識產權機構改革合三為一,是從內部進行實質性改革,改革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

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借鑒國際上知識產權統一行政管理的有益經驗,重組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優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系,形成監管合力。縱向來看,有利於連貫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推動知識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橫向來看,有利於發揮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組合效應,更有利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在對外談判時形成政府管理資源的合力,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按照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也是其重要職能之一。

 整合知識產權執法,加大保護力度

過去知識產權執法由於執法模式政出多門,既存在職能交叉,部門間也容易相互推諉,徒增創新主體的維權成本,更難以「形成一個拳頭」。例如:近20年來在世界各地借景德鎮之名銷售瓷器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嚴重侵犯了景德鎮瓷器的知識產權。而一件山寨瓷器往往涉及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等多種侵權行為,因此權利人不得不向多個執法部門求助,經歷多個程序,大大增加了時間和金錢成本。重組後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改變現有執法,為創新主體提供「一站式維權服務」,加大對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

所以,這次國家知識產權局改革是一個契機,可以積極指導專利商標綜合執法,更有效合力打擊各類侵權行為。按照中央改革的決定,重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要職能有:

ü  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特別是強化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運用;

ü  負責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商標、專利的行政執法;

ü  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的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

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能夠整合資源、提高執法效率,有利於充分釋放知識產權促進市場競爭和構建有序競爭環境的潛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按照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

如何「指導商標、專利的行政執法」涉及市場監管總局系統內,特別是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的分工與合作;如何「按照分工開展對外知識產權談判」涉及與國務院其他部門的分工合作,這些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組建後的工作重心。

專利與商標申請、註冊量迅速飆升,行政執法措施與司法保護之間如何平衡,國際貿易摩擦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都將為新組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帶來新的挑戰。因此必須一方面在設立協作審查中心、增加審查人員的基礎上,透過技術手段提供商標標識比對、提高專利申請審查效率;另一方面利用各種管道收集資訊,提前預判國際貿易中可能凸顯的知識產權重大問題,並設專項課題召集合適的專家預先開展研究。如此方能加快形成涵蓋授權確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等各個環節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快專業能力建設。 

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成立了機構改革工作小組,制定了機構改革組織實施方案,著手推動重新組建知識產權局各項工作,並於2018420日已經按期完成劃入機構、編制和人員的轉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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