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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公布商標註冊申請作業新措施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於2016 3 24 日公布了有關商標註冊申請作業的七項新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內容如下:

1. 整理發佈《商標註冊申請常見問題指南》

將商標註冊申請中常見的疑難問題,以及新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後產生的問題,集結整理成《商標註冊申請常見問題指南》,並在中國商標網上公布。

2. 對於部分證明資料不再要求進行公證

為減輕商標申請人負擔,縮短業務辦理時間,在辦理以肖像或名人姓名作為商標圖樣申請註冊商標、商標讓與和註銷、外文名義或網址的商標更正申請業務時,不再要求申請人對提供的證明資料進行公證。

3. 細化補正通知書內容

要求申請人進行補正時,將根據具體情況在補正通知書中適當增加解釋性或指導性內容,使申請人補正更有針對性、更加準確。

4. 多個異議案件可合用一套證據材料

針對在同一個月內提出異議申請的案件,如當事人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完全相同(非部分證據相同),且在第一個案件(以異議申請時間為準)中已提交全套的證據材料,則在其他案件中可不用再提交相同的證據材料,但應在明顯位置載明此全套證據材料所在案卷之號碼(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號或商標局異議收文編號)。

5. 擴大異議併案之適用範圍

對於雙方當事人相同、被異議商標相同、合用一套證據材料或當事人相互提異議的案件,將進行併案審理;或當事人主張有提出併案審理申請之其他理由,經商標局審查後認為符合併案條件者,得予以併案審理。

6. 商標註冊後續業務之快速審查通道

對有緊急、重大理由,需要加快處理之商標變更、轉讓、延展申請等商標註冊後續業務,申請人可以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商標局經審查後認為符合條件者,將同意予以加快審查,以縮短申請人辦理相關業務的時間。

7. 優化中國商標網用戶體驗 

使中國商標網欄目設置更為完善,及時更新內容,提高網站穩定性,加強商標狀態查詢功能,增加「領退信」等流程資訊,方便申請人追蹤業務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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