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保加利亞交存了「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UPC)協議的批准書,保加利亞是第10個完成批准程序的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盧森堡、馬耳他、葡萄牙、瑞典都已經批准了單一專利法院協議。
為了建立單一專利法院,各國2013年2月19日在布魯塞爾簽署協議,將來UPC將成為各締約國共同的法院,並納入其司法系統的一部分。UPC對歐洲專利案件有專屬管轄權。
到目前為止,共有25個國家簽署了協議: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瑞典和英國。
UPC協議生效要件為包含德國、英國及法國在內的至少13個歐盟成員國完成批准,當初預估可能會於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生效,但現在看起來進度比想像中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