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發改委裁決高通構成壟斷罰60.88億元
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2013年7月接獲檢舉,開始對美國高通公司進行反壟斷調查;2014年7月28日發改委確認美國高通公司構成壟斷事實;2015年2月10日根據相關銷售資料,裁決美國高通公司構成壟斷,責令整改,並依法對美國高通公司處以其2013年度在中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人民幣60.88億元,此罰款數額創下了中國對單一企業反壟斷罰款的最高紀錄。
此外,發改委還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手機專利授權作出了多項監管要求:美國高通公司必須向中國大陸相關企業提供3G和4G基本技術專利授權或使用權,且不再要求將這些專利與美國高通公司的其他專利綁定。美國高通公司將按類似於其他國家地區的費率向中國大陸手機廠商收取專利授權費或使用費。
美國高通公司對發改委上述裁決未提出異議,並表示將接受該處罰決定,如期繳納罰款,不再循進一步的法律程序上訴。如此一來,未來美國高通公司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的手機所收取的專利授權費,將由按整機售價收取改為按整機售價的65%收取,相當於整體收費降低35%,預估在中國大陸市場的專利授權費用每年恐少收入2至3億美元,但依美國高通公司的整體營業利潤來看,影響並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