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實施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PDX)計畫
台灣與日本於2012年5月1日試行「台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2013年12月2日又將正式實施「台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畫(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簡稱PDX)。
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於2013年11月5日就台灣與日本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智慧局於簽署後公布「台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自2013年12月2日起,台灣智慧財產局與日本特許廳相互合作,以電子交換方式相互取得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取代紙本文件,節省申請人的勞費時間,更加便利申請人主張優先權。
台灣與日本經貿往來密切,日本為外國人向台灣申請專利最多之國家,2012年共13,978件,其中發明12,646件,較2011年的11,833件成長6.9%;而台灣向日本申請專利每年亦近3,000件。以產業別來看,台日雙方申請以電子、重工業、化工(學)及醫藥等類別居多。台日簽署PDX後,將有更多相關產業的申請案件受惠。
「台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畫正式實施後,發明或新型專利案之申請人在台灣第一次申請專利,其後向日本申請專利並主張台灣申請案優先權時,得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申請案存取碼,申請人即可以該存取碼向日本主張優先權,取代紙本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同樣地,專利申請人主張日本優先權,並於最早之優先權日後16個月內,向智慧局提出日本核發之優先權存取碼者,也可以視為已經提出優先權證明文件。在PDX正式實施前16個月內曾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之案件亦適用,申請人可於智慧局網頁查詢存取碼。同時為鼓勵申請人申請核發存取碼,智慧局不另收取規費。
(資料來源:智慧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