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西班牙自2013年10月1日起試行PPH
繼台美、台日PPH之後,智慧局又與西班牙於2013年9月20日下午正式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簡稱PPH)備忘錄,有利兩國加速專利案件審查。
此次台西所簽署的PPH MOTTAINAI計畫,是國際間簽訂PPH類型中之進階增強版,其可適用之專利申請案範圍更廣,不再僅限於第一申請局的審查結果才能為後申請局所參考,而是放寬成簽訂雙邊之專利局任何一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均可據此向另一邊專利局提出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審查。舉例來說,台灣人民在台灣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依據相同發明到西班牙提出專利申請,若西班牙專利局先發出審查結果,此時申請人就可據此向台灣智慧財產局提出PPH申請;這種態樣在一般型PPH是無法受理的,這也是此次台西簽訂之進階版PPH最特殊之處,具有劃時代意義,相信能帶動與其他國家有更多且更進一步的審查合作。台西PPH試行計畫將於201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試行期間為2年,台西雙方將於試行期滿後進行評估。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