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計畫公布「制約專利流氓」國家戰略
「專利流氓」是指非以生產為目的購買並囤積專利,事後再伺機透過訴訟等手段,向侵權人收取賠償費或使用費的公司。
根據統計:最近10年間,國際上與專利流氓相關的訴訟案件增加了8倍;被專利流氓控告的公司也快速增加:2001年只有500多家,到2011年已達4000多家。
為了因應「專利流氓」,一些國家已經研擬相關措施制約其行為,例如:韓國、法國在美國設立了以蒐集專利為目的的專門機構,這些機構因為有政府背景,引發了國際輿論關注。台灣也開始研究成立專利聯盟與智財銀行之可行性。
中國大陸開始考慮是否有必要制約專利流氓。一般認為中國大陸企業尚未受到國外專利流氓行為的侵擾,主要原因可能是中國大陸智慧財產侵權案件獲得賠償數額較低,而專利流氓本身如果不生產產品,就不可能透過訴訟證明所受損失,最多獲得一個停止侵權的判決。有學者認為現階段專利流氓對中國大陸還處於「收購專利」的布局階段,政府如果不及時加以防範,未來恐面對大規模頻繁的國際專利訴訟。但也有學者認為如果要制訂戰略使政府行為介入制約,可能會使專利流氓問題更趨於複雜。
隨著中國大陸專利申請數量激增,這幾年已經開始有專利流氓伺機而動。例如,2008年在德國舉行的國際消費電子展會上,SISVEL公司指控中國大陸的海爾、海信、東元、創維等企業專利侵權,致使手機、MP3、電視等參展產品被沒收,影響了參展企業商機。
學者進一步透過統計數據,分析中國大陸是否有必要將制約專利流氓提升至國家戰略地位:
一、中國大陸企業被告專利侵權敗訴機率逾七成五:
雖然在中國大陸智慧財產侵權案件獲得賠償數額偏低,但是中國大陸企業被告侵權的敗訴機率竟然高達76.1%,遠高於美國(美國被告敗訴的機率為29%)。因此,隨著中國大陸對專利保護的加強,中國的專利侵權賠償金額整體將呈上升趨勢,而這會連帶提升專利流氓的利潤空間。
二、專利流氓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賠償金額是一般案件的二倍以上:
專利流氓公司在專利訴訟上有高度專業性,蒐證/舉證能力很強,有可能獲取遠高於平均水準的賠償金額。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由專利流氓公司所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案件的損害賠償金額,是一般企業專利侵權案件損害賠償金額的近三倍。2006年至2010年,專利流氓收購了大量專利,不斷發動訴訟攻勢,每件專利侵權獲得的賠償額可達690萬美元,而一般情況下企業正常的專利侵權訴訟,獲賠數額為340萬美元,可見專利流氓公司獲得賠償的數額為一般案件的二倍以上。
三、中國大陸的「問題專利」可能成為專利流氓的目標對象:
中國大陸的專利申請量已經位居世界第一,但其中存在大量問題專利,恐遭專利流氓利用,引發大規模侵權訴訟。
據統計,發明專利權人控告侵權人,勝訴率高達71.5%,實用新型專利權人勝訴率為67.5%,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勝訴率為80.4%。
當企業成為被告時,一方面因為勝訴機率低,另一方面因為發明專利研發成本高,研發新的替代技術難度大,所以企業很可能選擇支付高額授權費。從這個角度來說,發明專利有可能成為專利流氓攻擊企業的優先選擇。
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核准專利時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所以存在問題的可能性比發明專利更大。專利流氓有可能利用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攻擊中小企業。尤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主要針對製造簡單、改良容易、成本低的產品,市場利潤空間不錯,很多中小企業可能模仿或自行改良這些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產品,構成侵權。
從以上數據分析,中國大陸傾向將制約專利流氓提升至國家戰略地位。尤其當有其他國家開始設立專門機構蒐集專利時,代表可能出現二種情況:一是政府只針對保護本國企業,蒐集專利只是為了替本國企業提供防禦和保護,那麼這就屬於國家貿易政策的一部分;另一則是政府與民爭利,那麼這就成為國家版的專利流氓。無論如何,政府介入都將導致專利流氓規模擴大化。
中國大陸學者認為國家制約專利流氓,可以對企業達到保護的作用。參考韓國的做法:由國家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公司,可以有更多的資源防止其他國家或企業以廉價收購本國的技術,壟斷本國大學及科研機構的創新、創意。此外,也可以促進本國專利技術交易、轉化,建設資訊流通平台,提升企業保護專利之能力。從這個角度來說,政府介入不一定會成為另一個國家級的專利流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