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外購買台灣未有的專利權,自由經濟示範區擬可免稅
台灣研擬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初步提出諸多優惠措施,包括土地、租稅、人力等各種項目,經建會正在逐步與各部會研商如何將法規鬆綁極大化,以吸引跨國企業、外資、陸資進駐。
在租稅優惠方面,台商在海外所獲配股利及盈餘若匯回示範區內進行再投資,增僱員工,創造就業機會,財部表示考慮免稅,不納入最低稅負稅基課稅。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示範區內的企業若從國外購買台灣未有的專利,輸入示範區內,購買的企業可將專利權當費用扣抵營所稅,且企業付出專利權金額還可免所得稅。
這些新版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提出的諸多租稅工具誘因配套,除部分項目是財政部之前曾允諾者,新增租稅項目,財政部則表示有必要再仔細評估範圍、負作用及後遺症,再做決策。
另外,智慧運籌產業活動中,自貿港區若從海外延攬貨物進入示範區,進行簡易加工再出口外銷,百分之百免稅,若流入區內,只同意銷售額的10%可免營所稅,比照自貿港區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