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國大陸專利事業發展戰略推進計劃
(本文全文轉載自知識產權報)
爲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有步驟地推進《全國專利事業發展戰略(2011-2020年)》的落實,促進專利工作更加有效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2013年專利戰略推進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堅持以發展和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爲目標,以運用專利制度和專利資源爲手段,在2012年專利戰略推進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的基礎上,按照「整體推進、聚焦重點、分層實施、強化落實」的原則,著力創新專利制度,構建專利制度運行保障體系,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2013年專利戰略推進工作圍繞實施「專利制度創新」、「專利制度運行保障體系建設」和「專利支撐經濟社會發展」三大主體任務,確定15項具體任務和42項工作措施。
一、「專利制度創新」主體任務
(一)完善專利法律法規
工作目標: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專利工作的要求,不斷修訂完善專利法律法規。
工作措施:
1.積極推動專利法修改進程,進一步加強專利保護,加大執法力度。
2.積極推動《職務發明條例》的立法進程,充分調動職務發明人與單位的創新積極性,推動職務發明及其知識産權的運用實施。
3.積極推動《專利代理條例》修訂進程,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快速發展。
4.指導各地因地制宜,積極推進本地立法。未出臺專利條例的,儘快推動專利條例列入當地立法計劃;已出臺專利條例的,及時對條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和本地實際需要,適時啓動和開展修訂完善工作,必要時開展與專利條例相配套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
(二)完善專利相關配套政策
工作目標:進一步推動專利法規政策與國家經濟科技貿易等法規政策的銜接,做好相關配套政策的制定、修改、廢止工作。
工作措施:
5.研究制定國家投資科研專案管理辦法,研究制定職務發明人流動中利益共用辦法,研究制定關於鼓勵和支援中小企業發明創造和轉化實施的指導意見。
6.推動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評定相關工作中對於獨佔實施許可和專利權轉讓的有關規定。
7.各省知識産權局結合本地實際,推進與專利相關的配套政策體系構建,出臺具體落實政策。
(三)完善專利制度制定的科學決策機制
工作目標:深入研究專利制度運行的基本規律及相關國際規則,通過完善機制、規範程式,保障專利有關政策制定、執行、調整的合理性、有效性、及時性。
工作措施:
8.建立重大專利決策的事前調研和研究制度,逐步形成從理論研究到實證調研到政策制定的決策機制。
9.加強對政策研究專案的規劃和管理。制定年度以及長期專利政策研究計劃,設計好專利政策研究思路和重點內容的宏觀框架;加強宏觀政策研究專案的統籌與管理工作,突出重點,避免重復研究。
10.開展專利法律、法規和重要規章、政策的評估工作。對重要法律法規,要推動並配合立法機關在實施3年至5年內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對重要部門規章在實施3年至5年內,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重要政策在發佈實施3年至5年內,政策的制定部門或者執行部門應當對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11.不斷壯大專利政策研究隊伍。進一步充實國家知識産權局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力量,加強與其他部委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研究;引導有條件的地方局成立知識産權研究機構,或與地方高校院所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已經成立研究機構的,進一步充實研究人員,從國家到地方逐步形成一支專業性強、研究水平高、跨學科的專利政策研究隊伍。
二、「專利制度運行保障體系建設」主體任務
(四)專利質量保障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不斷提高審查效率,改進審查質量,提升專利質量。
工作措施:
12.制定全國性專利質量促進政策,優化全國專利資助方向,引導專利質量提升。
13.制定非正常專利申請的管理辦法,明確處理方法、處理流程、各級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在處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中的職責,並建立非正常專利申請人誠信檔案制度。
14.持續改進專利審查質量,提升三種專利的授權質量,縮短專利審查周期,保證審查標準執行一致。進一步完善審查員與申請人之間的溝通機制。
(五)專利運用支撐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探索建立專利協同運用新模式,推動建立多層次的專利投融資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專利運用工作。
工作措施:
15.加強企業主導的專利運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政産學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專利協同運用模式,推動專利的儲備和流轉。
16.推動建立多層次的專利投融資服務體系。深化和拓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工作,推進專利價值分析指標體系運用。加強服務機制建設,搭建20個左右知識産權投融資服務平臺。逐步擴大專利保險試點範圍,完善專利保險工作模式,加快培育和規範專利保險市場。組建服務團隊,進駐大型重點展會,提供專利投融資服務。
(六)專利執法保護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進一步加強專利行政執法的制度、機制和能力建設,進一步顯現專利行政執法查處迅速、程式簡單的優勢,增強維權力度,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工作措施:
17.啓動實施「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加強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推進建立執法隊、專利侵權判定諮詢中心、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中心,加強「5·26」執法推進工作;全面輪訓省知識産權局執法人員和部分城市知識産權局執法人員,提高專利行政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出臺落實《關於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工作的決定》的具體意見,建立執法工作目標責任制,推動和保障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提升。
18.推進知識産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圍繞重點區域、重點産業建立一批知識産權快速維權中心,建立快速維權工作機制,高效服務企業和産業。建立健全行業知識産權保護自律機制,支援行業協會開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
19.開展執法維權工作績效考評,加強對地方執法維權工作方向性指導;推動各省開展對地市工作的考評,進一步推進全系統專利行政執法制度和機制建設。
(七)專利行政管理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推動全國知識産權系統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人員編制進一步充實,工作職能進一步加強。
工作措施:
20.推動省級、市(地)級知識産權管理機構建設,經濟發達地區縣級知識産權機構初步健全;發展知識産權系統下屬的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團體。
21.加強專利管理職能,拓展和加強知識産權宏觀調控、專利實施和産業化、知識産權資産評估等職能。
(八)專利服務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加快全國專利資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專利代理行業發展,滿足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公衆的需求。
工作措施:
22.加快全國專利資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落實,推進區域專利資訊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全國專利資訊傳播利用的宏觀管理與業務指導體系,繼續推進國家級專利資訊傳播利用基地工程,啓動地方專利資訊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和全國專利資訊工作指導工程,積極構建專利資訊傳播利用幫扶顧問體系,實施企業專利資訊促進工程,啓動專利競爭情報支援工程;繼續實施重點産業專利資訊應用優勢行業協會培育工程。
23.加快專利代理行業發展。啓動專利代理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強專利代理管理制度建設;繼續完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制度;開展專利代理行業服務標準化建設研究;探索開展專利代理優質服務評價制度建設研究;擴大專利代理行業發展促進工程實施規模,有序推進加快專利代理行業發展試點工作;完善專利代理人考前和實務技能培訓工作機制,完成2000名專利代理人的培訓工作。
(九)專利人才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加快培養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優化、佈局合理、素質較高的專利人才隊伍,爲促進專利事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援。
工作措施:
24.推動知識産權人才規劃落實,研究制定知識産權人才政策措施。制定專利代理高端人才培養方案,打造專利代理行業高層次人才隊伍。推動企業知識産權人才評價體系建設,加強企業知識産權人才隊伍建設。
25.通過實施知識産權人才工程和計劃,強化知識産權人才體系建設。實施百千萬知識産權人才工程、國家知識産權培訓基地建設工程、知識産權人才資訊化工程等人才工程和知識産權領軍人才等人才計劃,構建以領軍人才、百名高層次人才、千名骨幹人才和萬名專業人才爲縱向四個層級,以行政管理和執法、專利審查、服務業、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知識産權人才爲橫向五個類別的梯次合理、門類齊全的知識産權人才隊伍體系。
三、「專利支撐經濟社會發展」主體任務
(十)專利助推企業轉型
工作目標:發佈《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開展知識産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通過3年至5年的實施,形成1000家由央企和省市龍頭企業構成的知識産權優勢企業,5000家知識産權達標企業,帶動數萬企業知識産權能力提升。
工作措施:
26.發佈實施《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發佈《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各省知識産權局做好企業知識産權管理標準推廣實施工作;根據各省推廣實施企業知識産權管理標準的工作情況,重點選擇15個省份進行支援,每個重點支援的省份至少培育30家達標企業。
27.開展知識産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制訂全國統一的知識産權(專利)優勢企業認定辦法,大力培育知識産權優勢企業。遴選10個重點省份,培育50家知識産權優勢企業。
28.開展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知識産權管理體系研究,推動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産權管理標準的立項和制定。
(十一)專利引領産業升級
工作目標:推動産業專利運用工作,推進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産權評議工作,實施産業專利聯盟促進計劃,促進國家重點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工作措施:
29.推動産業專利運用工作。建立專利分析與産業運行決策深度融合和專利運用對産業運行效益高度支撐的工作體系,探索形成專利運用促進産業升級發展新模式。
30.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培育和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戰略性新興産業知識産權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立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匯總形成階段性工作要點,指導地方開展相關工作。選擇戰略性新興産業開展知識産權集群管理試點。
31.持續推動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産權評議工作。擴大範圍、拓展領域,深入推進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産權評議試點。
32.實施産業專利聯盟促進計劃,指導和建立20家左右符合我國當前産業發展需求的産業專利聯盟,每個聯盟形成10件以上基本專利。
(十二)專利護航國際貿易
工作目標:進一步提升專利國際規則制定的影響力,發佈重點國家知識産權環境報告,爲我國企業開展國際貿易保駕護航。
工作措施:
33.加強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等知識産權相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在多邊知識産權國際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提升國際話語權;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應對專利業務挑戰。
34.強化涉外知識産權事務統籌協調,加大對地方知識産權涉外工作指導,完善涉外專利資訊溝通交流機制。加強涉外專利事務中全局性和戰略性的政策研究,針對國際知識産權制度發展態勢,適時調整專利國際合作政策。
35.繼續開展國外知識産權環境研究。更新完善前三批國外知識産權環境報告,發佈南非知識産權環境研究和世界主要國家(地區)海關保護知識産權環境研究成果,組織開展關於生物醫藥領域與主要自由貿易區的知識産權環境研究。
(十三)專利支撐重點區域發展
工作目標: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加強扶持重點區域專利事業發展,培育形成專利優勢區域,帶動周邊區域共同發展。
工作措施:
36.通過省部會商機制加強對重點省份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集聚省部雙方資源,加大支援力度,突出分類指導,運用專利制度,以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爲指引,開展合作會商工作。
37.通過試點示範工作加強對城市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推動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城市全面提升知識産權綜合能力,充分發揮示範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對試點城市實施分類指導,推動國家知識産權試點城市發揮特色與優勢,圍繞某一工作主題進行重點探索創新。
38.通過強縣工程加強對縣域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出臺強縣工程試點示範縣評定管理辦法,推動強縣工程試點縣建章立制、著力宣教、服務企業、有所突破,推動強縣工程示範縣戰略引領、著力運用、服務産業、全面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工作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
(十四)發展知識産權服務業
工作目標:制定促進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培育一批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引導知識産權服務集聚發展,爲全社會提供高水準知識産權服務。
工作措施:
39.建立健全知識産權服務業發展統計監測和資訊發佈體系;推動知識産權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支援地方開展知識産權服務聯盟試點工作;引導和培育知識産權服務新模式;實施欠發達地區知識産權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40.開展知識産權服務集聚發展和服務機構試點示範工作。進一步培育和指導國家知識産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建設,增設新的試驗區;繼續開展知識産權服務示範機構創建工作,推進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品牌建設,扶持和培育一批專業化、規模化和國際化的專利服務機構。
(十五)建設知識産權文化
工作目標:出臺加強知識産權文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推動開展知識産權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産權意識。
工作措施:
41.出臺加強知識産權文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積極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産權文化氛圍。
42.推動在高等學校開設知識産權相關課程,將知識産權教育納入高校學生素質教育體系;推動知識産權內容納入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籌劃創立3個至5個中小學知識産權宣傳教育基地試點。
(全文轉載自知識產權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