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明專利積案15萬件,審結時間延長至40個月
台灣的發明專利審查速度緩慢,截至2009年底,平均審結期間為36.8個月,待辦案件數14萬件。雖然立法院曾修法增派智慧局120名人力,但審結時間卻「不減反增」,2010年已延長至40個月,且預估年底積案量上看15萬件,嚴重衝擊國內產業競爭力及商機。
對此,智慧局王美花局長2010年11月17日表示,國內發明專利審查速度緩慢,主要是該局的審查人力嚴重短缺,加上每年進案量遠高於結案量約2萬件左右,儘管目前新增案量已大幅減少,但今年積案件數和審結時間仍將持續向上攀升。
然而,從申請人角度來看,高科技產品生命周期通常僅有一、二年,但國內發明專利審查時間卻須費時三年以上,業者等到取得發明專利時,早已失去商機,也降低產業競爭力。
針對困擾的積案問題,智慧局最近提出「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修正案,預計5年內投入12.6億元經費,增加39名專利助理審查官、增聘170位5年任期制專利審查人員、引進100名研發替代役,以及擴增外聘審查委員等;希望藉由執行以上措施,到2015年時,發明專利平均審結時間可望大幅縮短為22個月、積案量減至7.5萬件。因此,智慧局企盼立法院能儘速修正通過組織條例,改善目前專利審查人力嚴重不足問題。
不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卻表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的「經濟部組織法」還未送進立法院,所以不會先審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修正案;母法與子法應一併審查修正,才符合「立法經濟」精神。此外,智慧局也不應該一味要求增加審查人手,既然過去立法院曾修法給予該局120名人力,審結時間卻「不減反增」,從原本18個月延長至30幾個月,現在又要求增加人手,智慧局應先對此說明,否則難以說服立法委員。智慧局應先提出其他解決辦法,例如全面檢討現行審查制度是否有缺失,徹底改變體質,才能正本清源。再者,立法院這個會期將仍以審查預算案為主,加上還有法官法草案等重大法案要優先推動,智慧局的組織條例修法案要在這會期過關,恐怕「難度很高」。
針對立法院上述質疑,智慧局則用統計數字補充說明:智慧局2009年結案23,382件,較2008年結案16,445件提升42%,2010年1月至10月已結案23,562件,較2009年同期結案18,494件提升27%,另行政院已於2010年6月24日核定「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倘清理積案計畫各項措施均能如期推動,預計自2010年至2015年6年合計將結案304,700件,使待辦案件降至75,946件正常狀態,平均審結期間縮短為24個月以下。是否能說服立法委員,仍有待追蹤觀察。
從整體大環境來看:台灣發明專利申請案自1999年22,161件逐年遞增至2008年51,909件,2009年因金融海嘯影響,稍降為46,656件;而智慧局審查人力受限於編制員額增加有限,外聘兼任專利審查委員又自2002年780人大幅減少至2007年80人;在審查人力嚴重不足下,導致每年申請案量遠高於結案量,截至2010年9月底發明專利待辦案件累增至149,862件,平均審結時間延長為40.7個月。
為提升審查能量,智慧局已於2009年陸續採行「提高審查人員年審結量」、「引進撤回專利申請之退費機制」、「發明專利規費採逐項收費」及「擴大參考國外專利檢索及審查結果」等措施,使得平均每位審查人員年審結量自2008年67件提升為2009年89件,2010年再提升為105件,換算為年度審結量,則自2008年16,445件增加至2009年23,382件、未來2010年預估將再增加為27,200件。
對於專利積案嚴重問題,行政院為了改善長期以來智慧局審查人力不足之困境,已於2010年6月24日核定「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智慧局則於2010年8月進用97名研發替代役協助專利檢索,預計明2011年即可增加審結量。
另外,行政院也提出以下措施:「補足智慧局編制空缺39名」、「增聘170名5年任期制審查人力」、「擴增外審委員協助檢索」、「成立外圍組織協助處理非核心業務」、「設立專利發展基金」,其中前3項措施,因須先行修正智慧局組織條例第7條、第16條及第17條現行限制,始得推動,有關智慧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2010年6月7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倘本會期完成立法程序,則2011年度發明專利結案量將可提升至41,000件,2012年起結案量開始高於申請案量,預計自2010年至2015年6年合計將結案304,700件,使待辦案件降至75,946件正常狀態,平均審結期間縮短為24個月以下。
對於台灣多年來專利積案嚴重、審結時間過長的問題,有立法委員指出,臺灣產業重心已逐漸移轉至資訊科技、醫療生技等領域,行政院近來又積極推動綠色能源、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這些產業所生產的產品具有高附加價值,對於智慧財產權也需要更多的重視與保障,但智慧局對於智慧財產案件的審查進度卻十分緩慢,對於產品生命週期短暫的科技產業或新興產業而言,這樣的審查效率並不符合商業收益,甚至有可能造成產業發展的障礙,希望智慧局盡速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