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案件統計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官網】
一、台美P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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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外國申請人:新加坡72件、荷蘭59、英國36件、以色列31件、德國22件、加拿大19件、日本19件、瑞典12件、中國大陸8件、盧森堡8件、開曼群島8件、瑞士6件、香港5件、沙烏地阿拉伯4件、義大利4件、英屬維爾京群島3件、馬來西亞3件、愛爾蘭2件、韓國2件;法國、泰國、土耳其、挪威、菲律賓、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克羅埃西亞、直布羅陀、墨西哥各1件。
二、台日PPH
註:其他國申請人:瑞典21件、美國11件、德國3件、盧森堡2件、荷蘭2件、韓國1件、
新加坡1件。
三、台西PPH
四、台韓PPH
註:其他國申請人:日本11件、德國2件、美國1件、瑞典1件、以色列1件。
五、台波PPH
上述申請人國別是以統計時該案件的申請人為之,若有讓與,則以受讓人為該案件的申請人進行統計。PPH申請案平均首次OA期間是自PPH文件齊備至首次OA之平均期間,統計是53.9天。平均審結時間是自PPH文件齊備至審結的平均期間,統計是130.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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