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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TAB修改規則,
新法自2017年1月14日起生效

 

美國20164月提出的商標評審和上訴委員會(the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以下簡稱TTAB)規則修改已完成公眾意見審議並總結,新規則將自2017114日起生效,並將適用於該日起及其後提交的所有異議和撤銷訴訟。

新規則減化了TTAB程序的規定,包括取消了當事人提出異議或上訴的通知對造義務,未來TTAB將以電子方式提供服務,並允許用聲明方式提交證詞(須視情況交叉確認聲明者是否有作證能力)。新的聲明證詞是TTAB新規定中最重要的。

最高法院2015B&B Hardware判決,搭配透過聲明提交證詞,是比較不正式、成本較低的提供證據的方式。在該判決中,最高法院裁定,TTAB先前的判斷結果可以對後來的法院訴訟產生排他性影響(an issue-preclusive effect),如果TTAB發現有混淆誤認的可能性,那麼可以確定後來提出的商標侵權訴訟的結果。TTAB本來只有權力駁回或撤銷商標註冊,但是承認TTAB在法庭上發現混淆的可能性是排他的,這表示TTAB的決定可以間接影響核准或駁回禁令救濟與損害賠償。

B&B Hardware判決以來,法院已經對TTAB關於權利歸屬和混淆誤認何者優先的問題有排他性效果表示立場,根據TTAB的調查結果認定有混淆誤認之虞,這樣一來TTAB程序的各方在進行辯護時就要更加周全謹慎,以免TTAB的裁定結果遠遠超出商標可註冊與否的問題。

新的規則對調查程序也有很大影響,舉行TTAB調查後,可以在適當情況下,對後續的法庭訴訟有一定簡化的作用。新規則限制申請和文件製作的請求只有75個(目前僅適用於對審訊限制),並要求所有調查必須在6個月內的期限內完成。現行規定直到調查程序最後一天,一方仍可向提出異議的一方提出調查請求,使得對方答辯期限因此延展而使調查超過6個月的期間;新的規則要求在提出調查後30天內必須提出相關證據,以便後面有足夠時間進行後續的調查程序。重點是新的規則把調查提出資料的時間縮短為30天。 

此外,新規則外國證人作證也有不同規定,TTAB將在2017年初公布相關細節,屆時將有更清楚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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