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BERRY黑白格紋在台註冊商標遭駁回
英國精品公司BURBERRY Limited(英商布拜里公司)以「BURBERRY CHECK(Black & White)」黑白經典格紋,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2013年4月11日以系爭商標「不具識別性」為由,判決BURBERRY敗訴,全案定讞。(註:截至發稿為止,司法院裁判書檢索系統尚未刊載4月份判決,故無法提供案號)
BURBERRY過去較為常見的,是彩色經典格紋,在台灣已獲准商標,如下圖一所示;而BURBERRY設計的格紋系列,除彩色外,也包含黑白:
這次BURBERRY以黑白經典格紋申請註冊商標,使用態樣參考圖二:
BURBERRY的彩色經典格紋,多年來已成為眾所皆知的名牌,在世界各國也已註冊商標,例如:台灣註冊號第00959242號商標,美國註冊號則為4123508、3529814;而黑白格紋也從1995年開始在世界各國申請商標,但在台灣遭到核駁。
智慧財產局審查後核駁理由為:
1. 台灣百貨公司販賣BURBERRY的產品,大多是彩色格紋,很少使用黑白格紋;
2. BURBERRY主張爭取核准註冊格狀、不限任何顏色,若智慧局准許註冊黑白紋,權利範圍太大,恐將影響同業合理使用空間,並有礙商品用以裝飾功能的自由。
BURBERRY答辯理由:
1. 長久持續使用之事實:BURBERRY的經典商標已經使用140多年,產品在全世界444個直營專櫃及1,100間百貨公司販售,BURBERRY CHECK系列是消費者心目中的經典款,已成為眾所周知的商標,商標早具備識別性;
2. 他國已獲准註冊商標:BURBERRY公司2008年以黑白格紋、單純重複連續的粗細黑線垂直縱橫交叉,重疊部分呈現四個白方塊的圖案,在台灣申請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香水、化妝品、眼鏡、圍巾、布料、衣服等商品。在此之前,BURBERRY黑白格紋商標在英、美、歐盟、日本等國都已獲准註冊。
3. 具體使用態樣:BURBERRY CHECK系列除了棕、紅、黑的搭配外,也使用粉紅、粉藍及黑白組合。黑白組合格紋在世界知名的時尚雜誌報導過,對消費者而言已有識別性。
行政法院判決BURBERRY敗訴的原因是:
1. BURBERRY陳列的大多數商品為彩色商標產品,而BURBERRY CHECK黑白格紋圖的圖樣商品屬相對少數,不具識別性;BURBERRY無法證明黑白格紋已長期在台灣大量使用。
2. 一般消費者並不熟知BURBERRY CHECK黑白格紋圖的圖樣商品,在交易上也不能認定已成營業上的服務識別標識。
各國對商標的保護均採屬地主義,並非其他國家核准註冊,台灣就要依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