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5/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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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800多家上島咖啡商標著作權中國大陸敗訴

2005年3月,中國大陸商標評審委員會、現任兩岸咖啡股東陳文敏先生及杭州上島公司向北京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北京第一高等法院2004年12月之判決,認為上海上島公司沒有「上島及圖」之商標使用權。經過四個月的調查審理,北京高院7月22日做出終審判決,判決現任兩岸咖啡股東陳文敏享有上島商標權及著作權,而上島咖啡原先以公司名義持有之商標權應予撤銷;亦即目前在大陸將近800多家上島咖啡,將面臨卸下招牌改易名稱的命運。

「上島咖啡」案的商標及著作權爭議在中國大陸已經纏訟三年多,其間判決各有勝負;原先「上島咖啡」係由現任兩岸咖啡股東陳文敏先生所原創設計,進軍大陸後八位原始股東採取「裂土封疆」的作法,將大陸分割成幾個區塊分別經營,不料各個地區經營績效不一,有些地區發展太快,終於爆發利益衝突;原股東之一陳文敏先生離開原先的「上島咖啡」,另外發展「兩岸咖啡」,而原先在浙江地區展店的「上島咖啡」也改名為「兩岸咖啡」繼續經營。但是部分來不及更換品牌的門市,引發原先的「上島咖啡」跨省市展開「打假」,造成衝突越發嚴重,無法以和解收場。

此次北京高等法院終審判決,「上島咖啡」商標權及著作權仍歸原始創作人陳文敏享有,使得現行800多家「上島咖啡」連鎖店將全面更換招牌無法再以「上島咖啡」繼續營業;然而「上島咖啡」體系龐大,股東人數眾多,「兩岸咖啡」要逐一收編「上島咖啡」也有困難。因此最可能的解決方式,還是由「上島咖啡」與「兩岸咖啡」坐下來談判如何解決。不過這些年訴訟過程中「上島咖啡」已經有多名原始股東為求自保,選擇退股另立品牌,像是「老樹咖啡」、「迪歐咖啡」都是屬於泛上島咖啡體系;雖然目前訴訟結果底定,但實際上如何解決上島咖啡的問題,接下來後續談判才考驗著雙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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