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5/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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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專利法修正要點

奧地利專利法修正自2005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修正要點如下:

一、發明案採早期公開制度,並主動提供早期公開資料:
奧地利早期公開資料到目前為止都還需提出申請官方才提供,未來改採早期公開制度後,早期公開資料將改為申請日後滿18個月案件自動公開,官方主動提供早期公開資料。新型專利則維持不變。

二、改採核准後異議制度:
奧地利原先採取核准前異議制度,亦即案件核准後先公告,若無人提出異議則權利確定;修正後新法改採核准後異議,新制之異議期限為核准日後2個月內。現行制度公告日為案件核准後六個星期,新制則公告案件之公告日與核准日相同。

三、公告號數採新規則:
新制實施後依據新法的第一期公告日為2005年8月1日,新的公告號將自500001開始編列,舊的序號最後一號為412749,這些新號數將適用於附檢索報告的公開申請案、未附檢索報告的公開申請案;而目前公開案所有其後的公告文件,包括公開的檢索報告、修正後的奧地利公開文件首頁及公開文件副本、依據現行奧地利專利法每月25日公告的相關文件、異議後更正的專利案件、奧地利核准公告文件及其副本等,均將維持與相對應的附檢索報告或未附檢索報告之公開申請案相同的案件號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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