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95年1月1日起全面停用二維條碼 台灣智慧局已公告自95年1日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二維條碼,智慧局網站有關「二維條碼專利表單自動輸入系統」將於94年10月1日起移除,但過渡時期94年10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申請人仍得繼續使用二維條碼專利申請表單送件。95年1月1日停止使用前,已用二維條碼專利申請表單提出之申請案,申請人得繼續使用二維條碼專利申請表單,或全份說明書及圖式改以智慧局93年6月29日公告使用之專利申請書表提出申請,而改以智慧局93年6月29日公告使用之專利申請書表者,無須補繳先前因採用二維條碼減收之規費新台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