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金協商失敗台灣四光碟片廠商告飛利浦
台灣生產製造的CD-R及DVD-R光碟片占全世界近八成產量,卻因技術專利多數被飛利浦掌握,每年須付出巨額權利金給飛利浦;近年來光碟片產業利潤微薄,台灣廠商與荷商飛利浦CD-R 專利授權爭議協商失敗,達信(Daxon_Talent)、錸德(Ritek)、中環(CMC Magnetics)與精碟科技等四大光碟片廠商透過台灣資訊儲技協會(TISA)發表聲明,決定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飛利浦退還不合理收取之權利金,並賠償因不當授權合約所受損害。 2006年初,飛利浦雖然宣布新授權模式,把CD-R權利金由原先每片0.045美元調降為0.025美元,表面上大幅調降44%,但飛利浦收取權利金仍佔出廠價的25%(一般專利授權金約佔產品售價5%以下),業者的利潤都被權利金抽走。四大光碟廠商曾透過台灣資訊儲存技術協會公開發表反對聲明,無奈還是簽署了新的授權合約;直到2007年9月四大光碟廠商不堪損失,決定對飛利浦提出訴訟。 事實上,飛利浦只敢向台灣廠商收取權利金,在中國和印度卻一毛錢都不收,這麼嚴重的差別待遇,讓台灣付費廠商根本無法與其他國家不付費的廠商公平競爭。因此,台灣四大光碟片廠商才決定聯手對飛利浦起訴,希望飛利浦能重新調整授權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