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8/0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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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採取三大方案協助台商升級

為了協助中國大陸的台商提升競爭力,促成台商增加對台採購設備、原料,以及增加台灣企業對中國大陸專利和技術服務費的收入,同時為台灣企業拓展中國大陸商機和參與國際合作的機會,經濟部將採取三大方案,輔導台商技術和經營管理升級。此外,經濟部也研擬開放政府科專計畫的技術移轉中國大陸台商,並和中國大陸企業合作投資,並由財團法人工研院直接輔導台商。

為了協助中國大陸升級轉型的三大方案包括:

一、經濟部投審會編列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預算,針對中國大陸去年實施「勞動合同法」等一連串新法受創最重的深圳、東莞台商,委託生產力中心七月初赴中國大陸展開輔導。
輔導方式包括:開辦講座、提供經營管理課程、顧問諮詢,甚至直接到廠診斷,目前東莞、深圳台商有一百廿家台商已經透過台商協會報名甄選,請求台灣專家到廠診斷及輔導。未來經濟部還計畫到昆山、上海、廈門等台商密集地區提供協助。
經濟部表示,中國大陸台商和台灣經濟關係密切,台商競爭力強,就能維持和台灣的緊密互動,對台灣經濟有好處;更何況多數台商在台灣都有母公司,和一般企業一樣也納稅,政府不會對中國大陸台商的困境不聞不問。

二、開放政府科專計畫的技術移轉
大陸台商。經濟部初步規畫,科專技術移轉大陸有三條途徑,第一是台灣母公司開發的技術,移轉至大陸子公司生產;二是台灣企業開發的技術,移轉給大陸企業生產;三是將台灣的技術做價,和台灣的廠商或大陸的廠商合作投資。
目前台灣最有興趣的是結合台灣航太產業,參與中國大陸和歐洲空中巴士集團,在中國大陸生產客機,經濟部可以運用科專計畫,協助航太業者建立技術,生產航空關鍵零組件,再運到中國大陸組裝成客機。

三、經濟部動用工研院直接輔導台商。最近技術處、工業局已經召集工研院、資策會、生產力中心、金工中心、中衛中心等數十個財團法人,對中國大陸台商需求展開調查,將在最短時間內研擬如何有系統的整合相關資源,直接輔導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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