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9/0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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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PO與USPTO線上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

從2008年10月14日起,KIPO與USPTO啟動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線上交換系統;透過這個新的系統,韓國與美國專利局可以經由網路傳輸交換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有效降低專利申請人郵寄紙本作業的不便,大幅簡化原先的專利審查程序,並轉化紙本文件為電子檔案,改善行政效率,並降低申請成本。

韓國專利局的這套優先權證明文件線上交換系統,可適用於任何依巴黎公約主張優先權的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申請人若採用e-filing提申專利,需在申請時向KIPO聲明主張優先權並標明先申請案之申請日與申請號;若採用一般傳統書面提申專利,亦同。若基於先提申的美國專利案向KIPO主張優先權,但美國案尚未公告,申請人即可填具表格,向USPTO申請線上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予KIPO。

韓國這項新的線上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服務,除了USPTO外,還可以和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日本專利局(JPO)連線。此外,KIPO也正在計畫儘速將此服務擴展到中國大陸。

在KIPO與USPTO啟動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線上交換系統前一個月(2008.9.23),雙方局長在日內瓦,就專利審查進行廣泛合作已經簽署了備忘錄(MOU)。備忘錄記載雙方將細化專利審查實務工作的分工,以加強進一步合作;具體作法包括建立一套共用的專利檢索資料庫、發展專利分類標準化、共同對專利審查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並將雙方專利形式審查作業程序加以整合。KIPO與USPTO希望藉由雙方合作,減少不必要繁瑣的行政作業,提高雙方的專利審查效率。

KIPO與USPTO簽署這份MOU,進一步加強了雙方在專利審查工作上的合作,在此之前,兩局從2005年起,已經開始合作跨國的檢索和審查服務,並在2008年已經進行了一年的專利高速公路(PPH)計畫。在MOU基礎上,兩局將再更密切加強專利審查業務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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