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實施商標加速審查
自2009年4月1日起,KIPO開始推動商標加速審查服務(expedited examination service),預計將使商標案件從申請到註冊,縮短4至5個月的審查時間。
韓國在施行商標加速審查服務前,從提出商標申請至KIPO下發第一次核駁通知書,約需6至7個月;實施商標加速審查後,送件日起只要等待約2個月時間,商標申請人就可收到KIPO的第一次商標核駁通知書。
不論是個人或企業,商標是已使用或待使用基礎,都可以填具商標加速審查申請書,敘述理由並繳納加速審查費,向KIPO申請商標加速審查。
申請商標加速審查,可以使商標爭議案件儘早確定,並使商標儘速進入市場發揮功能,達到宣傳廣告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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