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09/0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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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頒佈2009智慧財產權推進計畫

日本智慧財產權戰略總部(Intellectual Property Strategy Headquarters)2009.6.24.頒佈了「2009智慧財產權推進計畫」,主要重點在擴大先進醫藥科技的專利範圍。此計畫目的在將與「誘導式多能性幹細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簡稱iPS cells)」之相關技術及藥品之用法與劑量等,均納入發明專利保護。

誘導式多能性幹細胞之醫療技術引發各界的高度期待,特別是有關再生技術領域的相關醫藥發明。然而,這些尖端技術是否可受專利保護,仍有疑問,例如:從誘導式多能性幹細胞培育細胞方法之可專利性。日本2009智慧財產權推進計畫,就是要釐清這些關連技術的可專利性範圍,並藉此提升企業及技術研究機構的效能。

日本實務上,醫藥領域專利保護對象限縮在醫療「產品」,例如:醫藥品、醫療儀器,才可受專利保護;至於醫療「方法」,例如:手術治療方法、診斷方法,則不在專利保護範圍,不可申請專利。2009智慧財產權推進計畫則強調了釐清相關醫藥發明納入專利保護之必要性,例如:具有相同成分的藥物,若改變服用劑量,可以降低副作用,則該藥物在符合新穎性與進步性之要求前提下,也可申請專利。如此一來其他藥品製造商在系爭藥品成分受專利保護的20年期滿後,也有機會再用同一成分但不同服用劑量的藥品進入市場,使該藥物在便宜的學名藥外,另闢新專利之戰場。

加強新藥的研發也可降低病患對昂貴藥品的經濟負擔,日本政府將在2009年底前著手審閱相關專利之審查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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