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0/0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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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最高法院發布司法解釋加強保護專利權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2009年12月28日發佈《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司法解釋旨在妥善處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激勵自主創新和科技進步。此司法解釋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一司法解釋涉及中國大陸目前專利侵權審判中的主要法律適用問題,包括:確定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範圍及侵權判定原則,確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原則,有關現有技術抗辯及先用權抗辯之適用,及確認不侵權訴訟之受理要件等。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於2009年1月就開始計畫草擬專利法之司法解釋,為此,最高人民法院知識?權庭成立了專案小組,小組成員也包含部分高級人民法院人員,共同對審判實務中的特殊問題和新情況進行專題研究。2009年3月完成初稿,6月18日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同時徵求中央有關部門以及各高級法院的意見。在綜合各方意見後,經反覆討論修改,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審議後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權庭負責人表示,這部司法解釋貫徹了以下指導原則:一、依法解釋原則:立足司法解釋的功能定位,嚴格依照專利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進行解釋。二、利益平衡原則:一方面以國家戰略需求?導向,切實保護創新成果和創新權益,促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激勵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嚴格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準確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充分尊重權利要求的公示性,防止不當擴張專利權保護範圍、壓縮創新空間、損害創新能力和公共利益。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原則:落實專利審判實務中的基礎性、普遍性法律適用問題,總結多年來審判經驗,對於尚未形成普遍共識的問題暫不規定,切實?審判實踐提供統一的裁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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