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0/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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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義隆電聯合控告蘋果侵權

國內觸控IC晶片廠商義隆電與宏達電先後控告蘋果侵權,引發各界關注!在蘋果iPhone及iPad帶動多指觸控風潮後,目前切入多指觸控晶片領域的晶片廠商越來越多;義隆電指出,多指觸控技術主要難在韌體及專利上的問題,開發 IC反而不難,對於外界認為義隆電告蘋果是「小蝦米對大鯨魚」勝算很小,義隆電則持相反看法。

義隆電現在擁有多指觸控352專利,過去曾成功打贏新思科技(Synaptics);2009年4月義隆電在加州地方法院控告蘋果的iPhone等產品侵害義隆電專利,蘋果之後也反告義隆電,雖然雙方一度曾經進入和解談判階段,但最後並沒有結果。

因此,2010年3月義隆電轉向美國ITC 主張此專利侵權案,同時ITC也在4月23日同意展開調查,由於ITC的訴訟時間較短,義隆電預期在12到15個月內將會有結果,為了這場訴訟,義隆電在2010年預算中特別提列了4千萬美元的訴訟費用。

蘋果則是於2010年於3月在ITC與美國德拉瓦地方法院對宏達電提出共20項 專利侵權訴訟,主要是對作業系統與人機介面等相關專利,請求禁止宏達電在美銷售涉及侵權的手機。

繼蘋果在2010年3月初控告宏達電(HTC)侵害專利後,宏達電也於5月12日向ITC控告蘋果侵害5項專利;這次宏達電向ITC提出對蘋果的5項專利侵權訴訟涉及的是電話撥號與電源管理相關專利,並請求禁止蘋果進口及於美國販售i Phone、iPad及iPod產品。

蘋果與宏達電之間相互提起侵權訴訟,不只關係到雙方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保衛戰,更被外界視為是蘋果iPhone與google Android手機平台間的較勁。宏達電最早是從微軟Windows Mobile平台手機開始打響名號,並於 2008年推出Android平台智慧型手機,近來更是以Android平台機種為重心。宏達電主要銷售地區是美國市場,2009年美洲市場比重近5 成,其次是歐洲市場約3成,因此遭蘋果控告侵權的訴訟勝敗影響甚鉅。

宏達電在美控告蘋果侵犯五項專利,智慧財產局表示,以前遇到國外大廠控告侵權等官司,國內業者因官司經費等考量,在檢視雙方技術後,若發現同質性高,多會採取和解模式處理,如今宏達電反控蘋果侵犯專利,代表台灣在專利布局上已有改善,且有獨到之處。業界人士則指出,過去是蘋果告宏達電,現在是宏達電告蘋果,由於過去兩企業曾朝和解方向處理,預期未來採交互授權可能性較大。

宏達電對蘋果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帶動股價勁揚,不過根據美國專利律師分析,宏達電這次控告蘋果侵權的5項專利,3項以電話撥號軟體以及電話撥號軟體搭配電話簿應用為主,2項則是省電與電源管理,其中省電相關的專利,在宏達電提出訴訟的前一天,才剛剛從USPTO取得專利,似乎是宏達電認為勝算較大的一項。

也有美國專利律師認為,宏達電所提出的5項專利,都偏向於比較容易閃躲成功的方法性專利,比起蘋果對宏達電提告的20項侵權專利,大多屬於宏達電很難規避的結構性專利,宏達電在ITC的勝算,不如蘋果來得高,而宏達電提出的3、4項與撥號、行動電話系統相關的專利,在iPad、iPod上能成立的機率似乎不大。

此外,相較於蘋果控告宏達電侵權,或是蘋果與諾基亞針對專利侵權互告,都同步在ITC與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但宏達電現階段只有在ITC提告,手法也與蘋果、諾基亞明顯不同。因此,實務界有人認為,在美國如果企業認定擁有的專利夠強,會同時在ITC與聯邦法院提告,在ITC提告不須經過冗長的專利內容認定的過程,擁有快速審判的優勢,勝訴後有利於談判進行,至於在訴訟程序完善的聯邦法院提告,勝訴者則可求取民事賠償。如果宏達電不向聯邦法院對蘋果提出侵權控告,代表宏達電也知道手中的牌不夠強,上聯邦法院勝算更低,反而在ITC侵權認定看的不夠深入、判決速度快的特色下,有機會獲得一定的優勢,看看能不能逼使蘋果盡速上談判桌談和解。

義隆電與宏達電聯手控告蘋果,是台灣專利界的大事,值得長期持續關注,不論結果如何,雙方如何運用籌碼進行談判,也是一則經典的實務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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