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0/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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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採行新專利審批制度:多付費可快審

美國專利商標局於2010年6月3日宣布提出新的專利審批制度,未來將採三軌制,申請人若多付費用,專利申請可加速審批。

美國目前每件專利申請的標準規費為545美元,未來申請人若願意支付額外費用,專利可加速審批;事實上,並非每件專利申請案都有加速審批的需求,有些專利案產品週期短,需要審快一點,有些可以慢一點,所以美國這套新制度將讓申請人選擇,哪種創新需要爭取時效趕快取得專利,專利審查員得優先處理。

據新制,未來美國專利申請分為快速、中速和慢速審批三軌,選擇快速審批者大約1年後就能完成審查程序,但美國專利商標局尚未決定要加收多少規費;選擇中速審批者在取得專利後必須額外支付775美元(含維持專利有效的年費);選擇慢速審批者最多要等上30個月才會審查,申請案尚未完備或還不確定創新產物是否有市場的發明家可以選擇慢速審批。

上述新制在公聽後,最快將自2011年起實施,這對以往普遍採取先申請先審查原則的專利商標局而言是一大變革。2009年美國的專利申請案平均要等34.6個月才進入審查,比2003年的平均26.7個月拖得更久。此次的多軌新制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為解決專利申請積案問題所想出來的方案,希望能解決因審查過慢導致阻滯產品研發上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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