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嚴懲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
中國大陸?配合開展全國打擊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的專項行動,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通知強調: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發揮刑事司法對知識?權的保護作用,依法從嚴懲處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的犯罪分子。要加速審理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犯罪案件,及時有效地打擊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犯罪行?。在依法適用主刑時,也要加大罰金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並注意追繳違法所得、收繳犯罪工具、銷毀侵權?品等措施,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同時,也要加強橫向聯繫,強化對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知識?權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透過此次專項行動,及時總結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刑事審判經驗,深入研究審判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再將比較成熟的措施制度化、常態化,從而提高審判品質和審判效率。
在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後,下一階段工作重點則是:
一、再突顯問題:嚴厲查處侵犯涉外商標和馳名商標權益違法行?,切實扼制惡意商標註冊行?,嚴厲打擊違法印製商標標識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
二、突顯重點地區: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廣東、山東、福建、河北、四川、河南等?品製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標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高發地?重點整治地區;
三、突顯重點案件:對已確定的第一批十大重點案件力求取得突破,對第二批重點案件加緊調查取證。
根據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打擊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工商總局決定,利用半年時間在全國範圍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劣商品專項行動,並自2010年11月11日開始動員部署。
截至2010年12月20日止,各級工商機關共出動執法人員36.7萬人次,檢查經營主體8萬餘戶,檢查批發零售市場和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5.5萬個,整治重點區域1.4萬處,搗毀制假售假窩點556個,吊銷營業執照39戶;已結案侵權假冒案件5965件,案值7.98億元,罰沒金額5002.3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6件;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劣商品案件50件,案值6465.1萬元,罰沒金額138.6萬元,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件;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和舉報9573件,?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76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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