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知局自2023年3月1日起
不再接受以傳真方式提交PCT國際申請檔
【資料來源:國知局官網】
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2023年2月3日於官網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國知局作為受理局不再接受傳真方式提交的PCT國際申請文件以及在申請之後提交的與其有關的任何文件或者信函。PCT國際申請人可以使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用戶端和網頁版(https://cponline.cnipa.gov.cn)以電子方式或以紙件方式向中國大陸國知局提交PCT國際申請檔和辦理相關業務。
國知局早在2022年12月7日就已經公告提醒將調整部分專利業務辦理方式,其中也包括關於PCT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時援引加入聲明的提交方式:
自2023年1月11日起,PCT國際申請在國際階段含有援引加入專案或部分的,申請人以電子方式辦理進入國家階段手續時,在提交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大陸國家階段聲明的同時,應當提交意見陳述書。意見陳述書中應寫明:
(1)提交的中文譯文中是否包含援引加入專案或部分;
(2)如果包含援引加入專案或部分,請求修改相對於中國大陸的申請日,應寫明:援引加入專案或部分在說明書(第幾頁)、權利要求(第幾項)、附圖(第幾頁)中的位置,以及國際階段提交援引加入的時間。
如果申請人在辦理進入國家階段手續時未請求修改相對於中國大陸的申請日,則在後續程序中不得再通過請求修改相對於中國大陸的申請日的方式保留援引加入專案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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