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知局與司法部公布推廣「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
【資料來源:國知局官網】
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司法部辦公廳,於2021.2.26公布了關於推廣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典型經驗做法的通知,重點如下:
國知發保字[2021] 8號
近年來,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裁決工作。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提出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政府採購活動爭議等方面行政裁決工作。國知局、司法部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將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部分。
2019年11月,國知權局印發《關於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工作的通知》,組織各地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2020年3月,確定北京、河北、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廣東、深圳等8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印發《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專利糾紛行政調解指南》等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程序和實體標準。
一年來,8個試點地區累積了經驗,為發揮示範作用,2020年9月國知局向全國組織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及典型案例徵集工作;2021年1月總結階段性成果,國知局、司法部遴選了13個典型經驗做法:
一、北京市形成專利侵權、確權「聯合口審」機制,提升行政裁決辦案效率
「聯合口審」是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中的工作方式創新,是將受理的行政裁決案件和針對該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的專利權無效案件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聯合進行審理的方式。「聯合口審」實現了專利行政裁決與專利確權程序的聯動,通過同一專利侵權案件和無效案件的「無縫對接」,達到高效、高品質辦理案件的目標。通過「聯合口審」,一方面有利於聚焦案件爭議焦點,實現侵權、確權裁判標準的銜接和一致,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案件辦理效率,節省當事人的維權成本,縮短維權週期。
近兩年來,採取聯合口審的方式,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對雲霄飛車(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失重(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兩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和專利無效案件以及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四起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和無效案件進行了審理,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影響。
二、北京市率先探索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準確查明技術事實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自2014年起,試聘請專利審查協作北京中心專利審查員參與專利侵權行政裁決工作,協助查明技術事實。2017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制定《技術分析師選任和管理辦法》,規範技術分析師選任和管理事項,建立起技術分析師制度。同年正式聘用15名審查員作為首批技術分析師,2018年增聘第二批技術分析師23名。技術分析師參與專利行政案件的辦理,包括閱卷、合議、參加口審、調查取證、出具專利侵權糾紛諮詢分析報告等。2018至2020年技術分析師共參與案件審理187件,出具諮詢意見279份。技術分析師的參與,增強了技術事實認定的中立性、客觀性和科學性,為行政裁決提供了重要的專業技術支撐。2020年9月,北京市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行動方案》,提出要「健全技術調查官制度,完善管理模式和培養機制」,進一步升級建立北京市專利侵權技術調查官制度。
三、河北省提煉推廣「五四二一」工作法,顯著增強行政裁決能力
「五」是緊盯產業聚集區、專業市場、科技型企業、展會和代理機構等五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多發的重點管道,強化專利密集領域發現線索和受理案件;「四」是關注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等四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存在的關鍵環節,針對專利權人在單個環節提出處理請求情況,引導其到其他環節進一步尋找案件線索;「二」是把握不同的專利號、不同的市場主體兩個案件辦理方向,通過同一專利號對應不同市場主體、同一市場主體對應不同專利號,梳理發掘案件;「一」是建立一個市縣聯動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縣(區)局積極性,及時獲取案件線索並移交市知識產權局處理,有效增加辦案數量。2020年,河北省通過推廣「五四二一」工作法,全年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量1261件,比2019年增長27.4%。
四、河北省石家莊市建立「縱橫貫通」行政裁決機制,發揮行政保護高效、快捷優勢
縱向,即緊密聯繫國家、省局、縣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聯動辦案,先後開展「國家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建設試點」、「國家電商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試點」、「河北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範建設試點」以及組織縣市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2020年辦理電商案件330餘件,省局移交案件120餘件、縣局配合案件40餘件。
橫向,即積極牽頭知識產權保護各部門機構,助力辦案,帶動與法院、仲裁、公安、司法等部門簽訂《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合作備忘錄》《中國(河北)自由貿易區試驗區正定片區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合作備忘錄》《知識產權(專利)糾紛訴調對接備忘錄》,組織律所、專利代理機構建立調解、鑒定、維權、執法協作等知識產權保護平臺,快速準確處理法院、公安移送案件80餘件。
五、上海市建立專利侵權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延伸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深度
上海採取政策立法組合,推出試點示範案例、暢通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管道,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明確「上海市建立知識產權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以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為突破口,推出全國首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案例。該案中,上海市知識產權局處理的5個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最終達成一攬子調解協定,該行政調解協定經上海市知識產權法院依法確認。上海還進一步梳理知識產權領域行政調解內容,制定確認程序實施細則,完善工作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全領域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
六、江蘇省制定公布行政執法規程,細化專利行政裁決程序規則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制定公布《江蘇省專利商標行政執法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細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程序規則。一是省局自2019年6月起,根據機構改革後知識產權執法保護新要求,啟動《規程》制定工作。通過基層調研、徵詢執法一線、相關專家意見建議、組織專家論證會等程序,歷時一年於2020年6月發佈。二是起草《規程》時,已提前將《民法典》及《專利法》第四次修改相關內容吸納,體現法規制度的前瞻性。整合並細化上位法中關於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執法規範,全面系統規範行政裁決辦案全過程,包括管轄、立案審查、合議組組成與職責、調查取證、口頭審理、合議程序、證據規則、鑒定、結案、卷宗歸檔等,為全省執法人員提供全面、具體的執法辦案指引。三是《規程》同時融入並細化商標行政處罰、行政調解等內容,對於提升全省專利商標行政執法辦案能力、規範執法辦案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七、浙江省建立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司法」無障礙轉辦機制
一是協調寧波市、溫州市、紹興市、舟山市、台州市知識產權局與寧波知識產權法庭建立專利案件行政司法銜接機制。通過線上平臺,對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預立案後,轉至相應市知識產權局進行行政裁決,並一攬子調解雙方賠償爭議,法院對於侵權判定的行政裁決結果直接採納,有效發揮了行政裁決在化解專利糾紛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探索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民事救濟途徑。在提升糾紛化解效率、統一判定標準的同時,最大程度實現同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只需進行一次事實認定,減少了公共資源的消耗。工作開展以來,已成功辦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30餘件。三是搭建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互聯網辦理平臺。建設「互聯網+」專利行政執法平臺,通過線上對接引入司法案件、網上受理投訴、線上開展行政裁決,讓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路,實現了「專利行政執法案件,一次都不用跑」。
八、浙江省寧波市建立與綜合執法隊聯合辦案機制強化案件調查取證
寧波市知識產權局建立處、隊聯合執法機制,知識產權保護處與綜合執法隊建立包括案件線索資訊互通、人員相互交流掛職、案件聯合現場調查取證、技術支撐等長效工作機制。綜合執法隊設立專利執法處,就專利侵權案件與知識產權保護處開展聯合執法,以知識產權保護處為主處理專利侵權案件。在不涉及複雜技術問題的專利侵權案件中,可以快速高效地查明案件事實,在明晰事實的情況下,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定;在被控侵權方有大量庫存侵權產品或者侵權產品涉及進出口情況時,及時立案、清點庫存、固定證據,通過積極調查取證,促進案件的後續處理。在行政處罰案件中,知識產權保護處為綜合執法隊提供技術支撐,擴大專利行政執法體系的影響力。該套機制的優勢在於案件調查取證的力度大大加強,機構改革職能整合縮短了案件辦理時間。機制建立以來共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50餘件。
九、湖北省堅持「四個強化」,打造高素質行政裁決專業化隊伍
一是強化制度保障,公布《關於在全省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構中成立知識產權專職執法隊伍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將行政裁決專業人才納入省委「楚才引領」領軍人物培育計畫。二是強化能力提升,會同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省市縣所四級專利執法培訓,會同武漢中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等組織開展行政裁決業務骨幹能力提升培訓,提升辦案能力。三是強化智力支撐,借助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司法機關及高校院所等,開展專利侵權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專利侵權判斷專家庫、技術調查官庫。四是強化考核激勵,通過案卷評查、典型案例評選、執法業績突出單位和個人評選等活動,樹立行政裁決工作典型,帶動全省提升工作效能。目前,湖北省具備專利行政執法資格人員近400人,行政裁決業務幹部60餘人,支撐行政裁決辦案的專職執法隊伍(組)120餘個,建成專利侵權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基本上完成了全省知識產權行政裁決專業化隊伍。
十、廣東省強化調查取證和專業支撐相結合的行政裁決工作機制
廣東省強化證據調查核實工作,建立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提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能力。一是及時核實固定相關證據,發揮行政執法主動、快捷的優勢,在立案後立即進行現場勘驗調查工作,調查核實固定相關證據。二是建立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和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簽署共建專利侵權判定技術支撐機制合作協定,利用專利審查員技術資源和專業優勢,為全省處理專利糾紛案件提供諮詢服務和技術支撐。廣東專利代理協會成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為行政裁決提供輔助服務。三是在案件處理中引入技術專家。在案件現場勘驗和審理過程中,專利行政裁決部門邀請專利審查員等作為技術調查專家,出具專利侵權判定意見,協助處理相關技術性問題,為案件口頭審理及促進糾紛和解、調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一、廣東省中山市構建行政裁決案件多元化「一站式」糾紛化解平臺
廣東省中山市以市知識產權局、古鎮鎮人民政府作為知識產權行政裁決示範創建單位,重點圍繞古鎮燈具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爭議,並以專利侵權糾紛補償爭議為切入點探索建立行政裁決快速處理機制。一是強化行政裁決快速調解機制,堅持以「快」為導向,探索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快調快裁機制,堅持調解先行、調裁結合,調解不成迅速進行行政裁決。二是建立行政裁決專家庫。與廣東專利代理人協會達成合作框架協議,建立行政裁決專家庫,發揮專業協會、行業協會等專家在行政裁決工作中的作用,實現案件處理專業、權威、高效。三是搭建集行政裁決、人民調解、仲裁、訴訟於一體的多元化、一站式糾紛化解平臺。設有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中山)巡迴審判法庭、中山法院知識產權巡迴審判法庭、中山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室、中山市檢察機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室、廣州專利代辦處中山服務站、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商事調解中心等機構,形成了司法保護、行政裁決、調解仲裁、社會監督「四輪驅動」機制。對於有訴訟需求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在快維中心申請知識產權法院立案,且行政裁決案件過程中的案件證據資料,可在巡迴法庭開庭審理時直接調用。四是依照當事人意願啟動訴前聯調機制,由快維中心先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且適用行政裁決解決的,可通過行政裁決處理,做到矛盾糾紛在基層高效化解。
十二、山東省創新「1+5」機制,提升專利行政裁決辦案效率
「1+5」機制即「一個政策引領」和「五大舉措」。「一個政策引領」是省政府公布《關於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將壓縮專利行政裁決案件辦案時限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五大舉措」一是暢通案件受理管道。通過設立12345案件投訴平臺、市縣局聯合下沉企業等方式主動收集排查案件線索,對依法應受理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做到有案必立。二是省、市開展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流程再造,加強制度約束,卡緊各個環節,縮短辦案時間。三是主動履行調查取證職能,減輕當事人取證負擔。對當事人取證困難的,主動到現場調查收集證據,力求儘快查明事實,提高辦案效率。四是實行委託執法工作機制。通過委託縣區局、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等協助辦案,有效整合執法力量,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提供強力保障。五是加強執法業務指導。省局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業務指導長效機制,對各市辦案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及時指導。全省3個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試點市組建檢驗鑒定技術團隊,為行政裁決提供技術支撐。目前全省專利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辦案時限已壓減至平均2個月,比法定時限壓縮1/3。
十三、深圳市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立法,打造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新模式
深圳市公布《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嚴從快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條例》規定,辦案機關可以採取詢問調查、現場勘查、查閱複製封存暫扣有關資料、要求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對案件事實進行說明並提交材料、查封扣押登記保存涉嫌侵權產品等措施,賦予專利管理部門強有力調查取證手段。同時,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違法經營額計算予以明確,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提高違法成本,充分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明確技術調查官在知識產權執法活動中的職責和作用,為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和執法調查活動提供法規依據。為及時制止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避免權利人損失擴大或產生難以彌補的後果,還創造性建立先行禁令制度,可通知電商平臺在限定期限內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對拒不執行禁令並經認定侵權成立的加重處罰。通過法制創新,進一步健全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