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20/0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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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專利法
自2021年8月26日起廢除創新專利
(innovation patent)制度

 

 【資料來源:IP Australia

2020 2 26 日澳洲通過專利法修正案,將逐步廢除相當於台灣新型專利的「創新專利(innovation patent)」制度。

創新專利門檻低且無需審查,大型企業擁有多項創新專利,因而限縮了中小企業自由實施創新專利的空間,也降低中小企業申請創新專利的信心和投資。據統計,創新專利制度造成澳洲企業每年損失澳幣1,100萬元淨損失,不但無法激勵企業研發,反而讓大型企業阻礙中小企業(SME)創新,因此澳洲政府決定廢除創新專利制度。

此外,由於大多數外國不認可創新專利,不能作為國外專利主張優先權的基礎案,一旦創新專利公開,反使該創新專利內容更容易被侵權。

澳洲確定創新專利制度將自2021826日起廢止:

  1. 2021826日起不再受理創新專利之新案申請。
  2. 2021826日前提出申請的創新專利仍有效,其專利保護至專利權期間屆滿。
  3. 2021826日前提出的創新專利申請案,之後仍可申請分割。
  4. 2021826日前提出的標準專利(standard patent,相當於發明專利)申請案,仍可改請為創新專利申請案。
  5. 不准創新專利申請案因遲延所提之期限展延申請。

澳洲政府廢除創新專利制度,是為了確保澳洲智慧財產相關法規能滿足中小企業的需求。澳洲智慧財產局在未來 18 個月的過渡期間,將啟動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中小企業善用智慧財產權制度,包括:

  1. SME 快速審查服務(the SME fast track service):8個星期內可獲得審查報告。
  2. SME 專案管理服務(an SME case management service):在專利申請流程中由澳洲智慧財產局專案管理師提供服務,包括加快國際申請以取得目標市場的保護。
  3. 建置網路服務平台(online portal),重新設計澳洲智慧財產局網頁以提供目標導向的平台,提供中小企業客製化產品及服務、全時無休協助、智財組合管理工具及政府資訊取得等服務。
  4. 專門推廣計畫(a dedicated outreach program),透過活動、網頁或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提供區域性 SME 教育訓練及根據產品生命週期提供多元的智財策略建議。

資料來源:
https://www.ipaustralia.gov.au/about-us/public-consultations/intellectual-property-laws-amendment-productivity-commission-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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