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
擬將部分非正常申請專利、商標侵權等行為
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
2019年7月10日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了關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關於知識產權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負責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一)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專利代理機構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
(二)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
(三)因商標侵權行為5年內受到2次行政處罰的;因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5年內受到2次行政通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參見: http://www.saic.gov.cn/hd/zjdc/201907/t20190710_303312.html,
但因全文有許多與知識產權無關的內容,故僅列出與知識產權相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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