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標法現代化法案》自2019年1月14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德國專利商標局官網】
2019年1月14日德國《商標法現代化法案》(The Trade Mark Law Modernisation Act / Markenrechtsmodernisierungsgesetz)生效,申請人可向德國專利商標局(German Patent and Trade Mark Office,DPMA)申請註冊聲音商標(sound marks)、位置商標(position marks)、樣本商標(sample marks)、移動商標(movement marks)、全息商標(hologram marks)、多媒體商標(multimedia marks)等新型態商標(new types of trade marks)。
藉由證明標章(certification mark)增加了更多新的商標類別(trade mark category),品質標章(quality labels)也更具有法律地位。《商標法現代化法案》源自歐盟商標指令(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 Directive),該指令自2016年起強化,新的規定加強了商標權人的權利,並經由實施使歐盟更緊密地聯繫為一體。DPMA在草案擬訂過程發揮了關鍵的作用,大量調整工作和優化流程,包括各項檢查程序和IT系統。
新的證明標章能夠完全確保獲得標章商品之品質,例如:有機產品之特殊安全標準。到目前為止德國法律體系中只有個人和集體商標(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marks),但對於有關證明標章,因為主要功能是有關識別特定商品/服務的品質,所以這類標章權人的工作更為艱鉅。然而需注意的是:同樣的品質標章可以用在不同製造商的同樣商品上(只要品質相同),根據該法案,這個新推出的包括有機產品、公平生產條件或特殊安全標誌在內的具有特殊保護條件的證明標章,只能用在該商標權人所進行認證的商品和服務上,但是該商標權人不能用來認證自己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上。證明標章關注的重點並非商品原產地,而是保證功能。證明標章的商標權人必須保持中立,以提供其對於商品和服務品質認證的服務。證明標章的商標權人必須透明地披露其在產品和品質特性及使用條件方面的標準。
此外,根據《商標法現代化法案》,商標除了用圖形表示外,也可以用任何合適的格式來呈現,包括影音檔案(Signs can now be represented in any suitable format with generally accessible technology, for example with audio and image files.),這些聲音商標、位置商標、樣本商標、移動商標、全息商標和多媒體商標等,就是所謂的新形態商標。將來DPMA還會新增用QR code提供商標電子申請註冊之鏈結。
此外,新法也增加了駁回商標註冊登記的絕對事由,例如:受保護的地理標誌和原產地名稱(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protected designations of origin),不得再申請商標;商標異議程序也有大幅修正。在商標註冊簿中還增加了商標願意授權第三人可能性的欄位,實現了更高的透明度。從新法生效日起,商標授權必須強制登記,包括被授權人的相關訊息、授權類型和限制;也可以在商標國際註冊簿中特別註記商標保護範圍擴大到德國。在商標遭到侵權時,商標專屬授權人在正式提出通知後,若商標權人仍未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內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商標專屬授權人有權可以自行在管轄法院提出商標侵權訴訟。商標申請人和商標權人也可以在商標登記簿中登記有關該商標授權、買賣之意願,這種登記免規費,也可以隨時撤銷。
參見
https://www.dpma.de/english/services/public_relations/press_releases/20190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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