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專利制度完全民法典化
【資料來源:科學網】
1993年,俄羅斯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了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俄羅斯進而修改和補充已制定的諸多知識產權法律。如2002年《俄羅斯聯邦〈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法律保護法〉修改與補充法》、2003年《俄羅斯聯邦〈專利法〉修改與補充法》、2004年《俄羅斯聯邦〈著作權與鄰接權法〉修改法》等。
自2006年起,俄羅斯對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再次進行了重大調整,廢除上述知識產權單行法,將知識產權立法完全民法典化。2006年12月18日,俄羅斯聯邦總統簽署了第230號「關於《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生效」的聯邦法律,宣佈自2008年1月1日起,廢除知識產權領域中原有的一系列單行法。此後,《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知識產權編」即成為俄羅斯全部和唯一的知識產權立法,俄羅斯知識產權領域中的法律關係完全以《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為依據,俄羅斯成為當時世界上唯一將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完全民法典化的國家。
2014年3月12日,俄羅斯總統簽署了第35號聯邦法律,對《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分作了多項重大修改。大部分內容的更改於2014年10月1日生效,適用於俄羅斯聯邦境內包括專利權、實用新型、工業品外觀設計、專有技術、商標、許可(台灣稱「授權」)和侵權責任多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權利。
俄羅斯專利能夠保護任何技術領域中的有關產品或方法的技術方案,請求保護的產品或方法須是新的、有創造性的且在工業上具有實用性。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以申請俄羅斯專利。外國申請人需要委託俄羅斯專利代理人或代理機構提交申請。
申請俄羅斯專利,以任何語言提交的專利申請均可以獲得申請,但是以非俄語提交的專利申請需要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俄文譯文。
俄羅斯專利對於PCT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期限是從最早的優先權日起31個月;對於直接提交的國家申請,提交的期限是從最早的優先權日起12個月。需要提交的文檔包括:具有附圖的說明書、申請人(一個或多個)和發明人(一個或多個)的姓名和聯繫方式。對於PCT進入國家階段的申請,可以僅提供PCT申請的申請號。申請文件的俄文譯文以及有關在先申請的申請號和申請日的資訊可以在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供。對於非PCT申請,在先申請檔副本必須在優先權日起16個月內提供。
俄羅斯專利局對申請檔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在申請檔的俄文譯文提交至俄羅斯專利局後進行。對於正式受理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日(國際申請日)起3年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在提出實審請求之後的一年內有望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必須在兩個月內提交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覆。答覆期限可以逐月延長,最長延長10個月。申請於國家申請日起18個月之後公佈。
俄羅斯專利授權(台灣稱「領證」,以下同)時還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在發出授權通知書之後,必須在6個月之內繳納授權登記費以及累積的年費。在繳納費用之後,授權並公告專利。
俄羅斯發明專利有效期是自申請日起20年。有關藥品、農業化學製品和殺蟲劑的專利可以享有最長5年的專利期限延長期(補充保護證書)。在俄羅斯專利有效期內,隨時可以向俄羅斯專利爭議委員會提出異議。對於俄羅斯專利爭議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
俄羅斯不強制專利權人必須使用其獲得專利權的發明。但如果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後4年內沒有使用或沒有重複使用其發明而導致市場上相應產品或服務供應不足,則協力廠商可被授予對於該獲得專利權的發明的非獨占強制許可使用。俄羅斯專利許可和轉讓協議必須向俄羅斯專利局登記,否則為無效。俄羅斯法律對於許可和轉讓協議具有若干特殊要求。
俄羅斯也有實用新型專利,僅要求具有新穎性而不要求具有創造性。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只進行形式審查。在申請提交之後4-12個月內授予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有效期是申請日起10年。實用新型申請可以在授權前任何時間轉換為發明申請。發明申請也可以在公佈之前轉換為實用新型申請。在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有效期內,隨時可以向俄羅斯專利爭議委員會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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