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起訴福建晉華等,
並啟動「中國專案」處理中美貿易間諜活動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今周刊】
美國司法部2018年11月1日宣布:起訴中國大陸國營福建晉華積體電路公司(JHICC,以下簡稱「福建晉華」)、台灣的聯華電子公司(以下簡稱「聯電」),以及三名台灣人,主張其等涉嫌共謀竊取美國半導體業者美光科技公司(Micron,以下簡稱「美光科技」)商業機密,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約新台幣2,711.6億元)。此外,並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福建晉華或聯電使用涉嫌被竊商業機密所生產的任何產品出口至美國。
若上述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最高15年監禁與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5億元)罰款,公司則可能面臨沒收非法所得與超過200億美元(約新台幣6,198億元)罰款。
美國商務部於2018年10月29日也已宣布,基於國防安全理由,對中國大陸的DRAM半導體廠福建晉華進行出口限制,使福建晉華無法從美國公司購買零件、軟體和技術產品,如半導體製造設備出口給晉華,須事先取得美國政府核准。商務部指出,中國大陸目前未擁有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而美光科技是美國唯一製造DRAM的業者,因此福建晉華利用美光科技企圖建立完整的DRAM儲存器製造能力,以此對美國軍事系統的半導體供應公司產生不利影響。美國司法部長認為:聯電與福建晉華合夥是故意的,就是要協助中國大陸從美國竊得這項技術,用來和美國競爭。
至於涉案3名台灣男子,他們全都曾在美光科技工作,離職竊走美光科技DRAM技術後加入聯電,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兩年的福建晉華公司。
其實,福建晉華正與美國半導體巨頭美光科技進行營業秘密及專利侵權訴訟。這次由美國商務部發出禁售令,應該也是美中貿易戰之一,此舉更加劇了兩國高科技霸權爭端,這可能成另為一個新的爆發點。
福建晉華是繼中興通訊之後,第二個受到美國強力制裁的中國大陸企業,當時美國商務部也對中興通訊實施了類似的制裁,禁止出口通訊高科技設備及晶片給中興通訊,最後中興通訊被迫停止生產。雖然最終中興通訊在繳交14億美元罰款與保證金,並全面撤換公司高層後獲得解禁,但中興通訊也因此元氣大傷,至今尚未恢復。
原本中國大陸政府規劃,推動中國半導體生產能力成為「中國製造2025」國家戰略之一,而福建晉華在優先扶植目標之列。2015年5月中國大陸政府宣布「中國製造2025」計畫,希望10年後對中國工業進行大規模升級,並減少中國大陸對外國商品和零組件的依賴。建立具有競爭力的中國半導體產業是該計畫的重要部份,生產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儲器是重要關鍵之一。
起初,中國大陸政府控制的清華集團(Tsinghua Unigroup)試圖收購美光科技並獲得合法生產DRAM和NAND所需的所有技術和IP;但這筆交易並未成功,一般認為是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阻止了這筆交易。自2015年以來,只有三家主要的DRAM製造商維持了營運,但中國大陸仍無法購買,中國大陸政府只好採取不同策略來爭取所需。
2016年2月中國大陸福建當局成立了福建晉華,目標為能生產中國大陸自行製造的DRAM,2016年5月福建晉華和聯電簽訂契約,開發具有競爭力的DRAM製造技術。據美光科技表示,聯電因為和福建晉華合作而獲得3億美元的研發設備,福建晉華則以此換取DRAM技術。福建晉華於2016年7月開始建造第一個300毫米晶圓廠,成本約56.5億美元,即將開始生產芯片,但有充分證據顯示聯電並沒有真正開發出新的DRAM技術,而是在2016年初從美光科技在台灣的公司尋找工程師,並要求他們竊取美光科技的芯片和技術規格與特性。
此次制裁,非常可能對福建晉華的運營產生重大影響,並拖遲中國大陸本土DRAM晶片自主開發的腳步,更影響到中國大陸正全力推動的人工智慧、車聯網和物聯網所需晶片。雖然美國這個制裁行動,看似協助台灣記憶體業者將經常破壞市場價格的中國大陸業者擋在門外,然而福建晉華DRAM供應鏈的台灣業者,最後可能也會受到無端波及。
除了上述的訴訟和禁制令外,美國司法部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也宣布啟動執法行動計畫「中國專案」(China Initiative),首先優先處理中國大陸對美國的貿易間諜活動。
在這一連串過程中,美光科技指責台灣瑞晶(Rexchip,2013年已成為美光科技的一部分)的前任現場總監Stephen Chen在2015年被聯電聘用並成為竊取商業機密的高級副總裁。在福建晉華和聯電對美光科技員工的招聘活動中,展示了包括美光科技公司代碼名稱的演講稿,美光科技便開始懷疑Stephen Chen洩漏商業機密。且台灣也指控Stephen Chen竊取了美光科技的商業機密,在進行內部調查後,美光科技在2017年12月對Stephen Chen提起訴訟。
福建晉華和聯電則於2018年1月12日對美光科技向中國大陸福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停止製造、加工、進口、銷售、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銷毀全部庫存及相關模具及工具,並請求美光科技損害賠償人民幣2.7億元。聯電重申美光科技在最近一年對聯電以離職員工間的營業秘密爭議,干擾並渲染做為企業間的侵害行為,並在美國對聯電興訟,所以聯電也必須反擊。聯電選擇在中國大陸對美光起訴,一般認為對聯電較有利。
參考資料:
- U.S. Restricts Exports of Chip Production Equipment to Chinese Chipmaker Fujian Jinhua. Business Korea, 2018/10/30.
- U.S. Government Indicts Chinese DRAM Maker JHICC on Industrial Espionage; Bans Exports To Firm. Anandtech,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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