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
《關於簡化申請材料 優化工作流程 縮短審查週期的公告》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網】
根據《工商總局關於深化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切實提高商標註冊效率的意見》(工商標字〔2017〕213號)的要求,2018年2月7日,中國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關於簡化申請材料 優化工作流程 縮短審查週期的公告》,決定進一步簡化申請材料、優化相關工作流程,縮短變更、續展審查週期。
《公告》內容如下:
一、 即日起,申請人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註冊的,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時可不提交商標圖樣黑白稿,如審查後續需要時,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另行補充提交。
二、 即日起,提交紙件申請的申請人在同時辦理名下多件商標的變更申請時,在原規定只需提供一份變更證明文件的基礎上,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委託書也只需提供一份。申請人在辦理時應在變更申請書註明上述申請文件所在的具體申請件,委託書載明的委託許可權應包含申請人本次辦理變更申請的全部商標。
申請人在同時辦理多件商標的註冊申請、轉讓、續展、註銷、許可備案、更正及補發註冊證等其他申請事宜時,可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三、 即日起,申請人辦理名下多件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稱、地址變更業務時,可通過提交一份變更申請辦理;申請人辦理名下多件馬德里國際註冊商標轉讓業務時,如轉讓給同一受讓人,可通過提交一份轉讓申請辦理。
四、 自2018年2月9日起,將現有商標變更申請的書審和審查環節合併,4月1日起,將現有商標續展申請的書審和審查環節合併。合併後,取消書審環節發放不予受理通知書和受理通知書流程,以大幅提高審查效率。
五、 自2018年2月14日起,提交網上申請的申請人在辦理名下多件商標的變更申請時,網上申請系統將已填寫的申請資訊及已上傳的文件自動帶入下一件申請,減少重複填寫和上傳,提高網上申請的效率和便捷程度。
六、 自2018年4月1日起,商標局將在收到商標變更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對變更申請的首次審查;6月1日起,在一個月內完成對續展申請的首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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