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8/0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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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陸
公布2022年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會徽,
並申請國內外商標註冊和中國大陸特殊標誌登記

 

【資料來源:中國工商報】

中國大陸20171215日公布了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冬殘奧會會徽(以下簡稱會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冬奧組委)表示,會徽已經申請了國內外商標註冊和中國大陸國內的特殊標誌登記。

所謂「特殊標誌」,是指經中國大陸國務院批准舉辦的全國性和國際性的文化、體育、科學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形組成的名稱及縮寫、會徽、吉祥物等標誌。特殊標誌自核准登記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4年。

 

 

 

會徽是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最重要的智慧財產權之一,北京冬奧組委在確保會徽獨創性的前提下,在會徽正式公布前48小時,在中國大陸提出了涵蓋全部45個類別的商標註冊申請,國際奧會和國際殘奧會也相應啟動會徽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商標註冊。

同時,北京冬奧組委也按照《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的規定,就會徽申請特殊標誌登記,使會徽在獲得註冊商標保護之前,得先以「特殊標誌」獲得保護。

此外,《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關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冬殘奧會會徽的公告》指出,北京冬奧組委為會徽的權利人,會徽已經登記了著作權。會徽已經申請了國內外商標註冊和中國大陸的特殊標誌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擅自使用會徽,也不得將會徽進行拆分、歪曲、篡改等變形使用,不得將會徽作為其他圖案的組成部分使用。若發現任何侵犯會徽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北京冬奧組委將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關於特殊標誌的公告》也明白宣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冬奧會、冬奧、北京冬奧組委等12項名稱已經中國大陸國家工商總局核准登記並獲得特殊標誌登記證書,受《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的保護。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不得擅自使用。

中國大陸奧林匹克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較為完善,20024月施行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依然有效,且目前正在修訂《商標法》《著作權法》《特殊標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將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權益保護提供更有效完整的法律保護。 

中國大陸申辦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成功以來,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已經查處多起侵犯冬奧會智慧財產權的案件,2016年起北京市共辦理涉及奧林匹克標誌保護的案件17起。同時,根據《關於深入實施首都商標品牌戰略的若干意見》,北京市將加強對《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冬奧會相關知識的培訓,研究建立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保護協作機制,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保護冬奧會智慧財產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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