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7/0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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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西蘭和哥倫比亞加入
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PPH)計畫

 

【資料來源:智慧局官網】

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CIPO)網站公布:201776日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和哥倫比亞工商監管局(Superintendency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SIC)加入全球專利審查高速公路(Global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GPPH)試行計畫後,現在共有24個國家加入GPPH

GPPH係由日本特許廳(JPO)推動於201416日成立,目前已加入的24個專利局為澳洲智慧財產局(IP Australia)、奧地利專利局(APO)、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丹麥專利商標局(DKPTO)、愛沙尼亞專利局(EPA)、芬蘭專利暨註冊局(PRH)、德國專利商標局(DPMA)、匈牙利智慧財產局(HIPO)、冰島專利局(IPO)、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以色列專利局(IL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北歐專利組織(NPI)、挪威工業財產局(NIPO)、波蘭專利局(PPO)、葡萄牙工業財產局(INPI)、俄羅斯智慧財產局(ROSPATENT)、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POS)、西班牙專利商標局(SPTO)、哥倫比亞工商監管局(SIC)、瑞典專利暨註冊局(PRV)、英國智慧財產局(UKIPO)及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

GPPH計畫簡化及調和各PPH成員局的作業指南,使各成員局的專利申請人更方便、可加速並有效取得品質更好的專利。

舉例來說,現在以IPONZSIC做成的本國檢索報告可向CIPO請求PPH加速審查,而向這兩局申請PPH則可以用早先CIPO已做成的本國或國際(PCT)檢索和審查報告。需注意的是,SIC每年最多受理300GPPH申請(包括來自所有專利局的申請案)。

對於所有的PPH協議,CIPO的目標是受理符合PPH規定申請案的請求後,在90天內發出首次通知(核准或首次實體審查報告)。
 

u  有關GPPH進一步資訊可參考JPO網頁
https://www.jpo.go.jp/ppph-portal/globalpp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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