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邦 | 本所期刊 | 2017/03月號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下一頁
 



 柬埔寨成為第一個亞洲EPO驗證國

 

2017123日柬埔寨(Cambodia)和歐洲專利局(EPO)共同簽署協議,在EPO註冊的專利在柬埔寨有效,柬埔寨將成為亞洲第一個EPO驗證國(Validation State);協議預計自201771日起生效。

EPO1993年至2009年間和一些歐洲國家簽署了歐洲專利擴展(extension/ 驗證(validation)的合作協議(co-operation agreements),自2010年起範圍更擴大到非歐洲國家,使得當初的非締約國也可透過「validation agreements」(擴展協議)使歐洲專利在非締約國生效。歐洲專利目前可擴展到Bosnia-HerzegovinaMontenegro,以及Slovenia;透過驗證則可在Morocco2015.3.1起)和Republic of Moldova2015.11.1起)請求專利有效。2009112日起EPO通知採用逾越期限有寬限期的規定。

擴展和驗證系統和簽約國指定的系統非常接近,例如:延期費的支付期限和指定費的支付期限相同,但是擴展和驗證系統不是直接依據EPC,而是基於以EPC為模型的相關國家法律,所以擴展和驗證系統受制於這些相關國家的延期/審定規則。

柬埔寨和EPO簽署驗證協議,是柬埔寨過去2年為了使智慧財產權制度現代化而採取的系列步驟之一,除了驗證協議,最近柬埔寨還簽署了商標馬德里議定書(Madrid Protocol of Trademarks)、專利合作條約(PCT)、關於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的海牙協定(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Industrial Designs)。這次和柬埔寨簽署的歐洲專利跨境有效性合約公告,是柬埔寨20169月在慕尼黑EPO討論得到的結果。 

EPO和柬埔寨的驗證協議,被視為是EPO和亞洲國家合作的第一步,以促進歐洲專利在新興經濟體的法律認可。對柬埔寨來說,也可以透過驗證協議改善智慧財產權環境,吸引國際投資。然而簽署協議受到一些質疑,因為柬埔寨目前在其管轄範圍內註冊的歐洲專利數量極少,且只有在2015年初和新加坡智慧局合作才取得了第一個專利。然而,EPO願意給予某些司法管轄區驗證國身分的政策也相對年輕,未來幾年柬埔寨IP的發展很可能是EPO政策在世界各地專利統一有效性的一個指標;若正向發展,未來EPO可能會在歐洲以外更多國家尋求類似的合作模式。

Top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下一頁
 
 
  11th F1., 148 Songjiang Rd., Taipei, Taiwan | Tel : 886-2-2571-0150 | Fax : 886-2-2562-9103 | Email : info@tsailee.com.tw
© 2011 TSAI, LEE & C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Web Design by Deep-White